小微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有什么區別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小微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有什么區別呢?
小微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區別有稅收優惠政策不同、稅務對應不同、適用對象不同、劃分標準不同、作用不同、適用的規定不同。
1.稅收優惠政策不同:
小微企業享受的是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政策,是針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而言的。小型微利企業享受的是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且針對的是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2.稅務對應不同:
小型微型企業對應一般納稅人企業的。小微企業稅收主要針對所得稅、印花稅、增值稅方面為小微企業減輕稅收負擔。
3.適用對象不同:
小型企業的適用范圍只包括企業,但小微企業的適用范圍除一般企業外還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等。
4.劃分標準不同:
小型企業是根據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這三項指標來劃分的,而小微企業的劃分指標,包括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如建筑業營業收入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萬以下的為小型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5.作用不同:
小微企業是實施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載體,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小型微利企業的創立和發展對于創造大量自我就業機會、扶助弱勢群體、促進經濟發展和保持社會穩定都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6.適用的規定不同:
為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2011年11月,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征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有企業注冊登記費、稅務發票工本費、海關監管手續費、貨物原產地證明書費、農機監理費等22項收費。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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