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類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贈支出的規定有什么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在分類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贈支出的規定有什么
在分類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贈支出的規定有:
居民個人發生的公益捐贈支出,可在捐贈當月取得的分類所得中扣除。當月分類所得應扣除未扣除的公益捐贈支出,可以按照以下規定追補扣除:
(1)扣繳義務人已經代扣但尚未解繳稅款的,居民個人可以向扣繳義務人提出追補扣除申請,退還已扣稅款。
(2)扣繳義務人已經代扣且解繳稅款的,居民個人可以在公益捐贈之日起90日內提請扣繳義務人向征收稅款的稅務機關辦理更正申報追補扣除,稅務機關和扣繳義務人應當予以辦理。
(3)居民個人自行申報納稅的,可以在公益捐贈之日起9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更正申報追補扣除。
居民個人捐贈當月有多項多次分類所得的,應先在其中一項一次分類所得中扣除。已經在分類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贈支出,不再調整到其他所得中扣除。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稅務師考試相關知識點的解讀和難度解析可以關注高度教育稅務師考試輔導欄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