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稅目及納稅環節指的是什么?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消費稅稅目及納稅環節指的是什么?
消費稅稅目:
1.煙;
2.酒;
3.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4.高爾夫球及球具;
5.高檔手表;
6.游艇;
7.高檔化妝品;
8.鞭炮、焰火;
9.成品油;
10.摩托車;
11.小汽車;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13.實木地板;
14.電池;
15.涂料。
消費稅納稅環節包括生產環節(委托加工)、進口環節、零售環節(金銀首飾;超豪華小汽車加征)、批發環節(卷煙加征)、移送使用環節(視同銷售)。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除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消費稅的特有規定之外,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增值稅基本一致。
(二)納稅期限
消費稅納稅期限的有關規定與增值稅的相關規定一致。
(三)納稅地點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到外縣(市)銷售或者委托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的,于應稅消費品銷售后,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的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在各自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消費稅;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審批同意,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向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解繳消費稅稅款。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如因質量等原因發生退貨的,其已繳納的消費稅稅款可予以退還。納稅人辦理退稅手續時,應將開具的紅字增值稅發票、退稅證明等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主管稅務機關核對無誤后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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