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期現金流量怎么計算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經營期現金流量怎么計算呢?
經營期現金流量的計算公式
經營期現金凈流量=銷售收入-付現成本-所得稅=凈利潤+折舊等非付現成本=銷售收入×(1-所得稅稅率)-付現成本×(1-所得稅稅率)+折舊等非付現成本×所得稅稅率。
投資項目的現金流量由建設期現金流量、經營期現金流量、終結期現金流量三部分組成。
1.建設期現金流量
(1)長期資產投資(固定資產等)
(2)營運資金墊支(流動資金投資額)
流動資金投資額估算方法如下:
某年流動資金投資額(墊支數)=本年流動資金需用額-截至上年的流動資金投資額
或:某年流動資金投資額(墊支數)=本年流動資金需用額-上年流動資金需用額
本年流動資金需用額=本年流動資產需用額-本年流動負債需用額
2.終結期現金流量
終結期的現金流量主要是現金流入量,包括固定資產變價凈收入、固定資產變現凈損益對現金凈流量的影響和墊支營運資金的收回。
(1)固定資產變價凈收入
固定資產變價凈收入,是指固定資產出售或報廢時的出售價款或殘值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
(2)固定資產變現凈損益對現金凈流量的影響
固定資產變現凈損益對現金凈流量的影響用公式表示如下:
固定資產變現凈損益對現金凈流量的影響=(賬面價值-變價凈收入)×所得稅稅率
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固定資產原值-按照稅法規定計提的累計折舊
如果,賬面價值-變價凈收入>0,則意味著發生了變現凈損失,可以抵稅,減少現金流出,增加現金凈流量。如果,賬面價值-變價凈收入<0,則意味著實現了變現凈收益,應該納稅,增加現金流出,減少現金凈流量。
(3)墊支營運資金的收回
伴隨著固定資產的出售或報廢,投資項目的經濟壽命結束,企業將與該項目相關的存貨出售,應收賬款收回,應付賬款也隨之償付。營運資金恢復到原有水平,項目開始墊支的營運資金在項目結束時得到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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