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威人考函〔2014〕12號
 

  各市(區)人事考試中心(科干辦),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事勞動局人才中心,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服務辦公室,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局干部科,市直及中央、省駐威有關部門(單位)人事(政工)科: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4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4〕17號)精神,現將我市2014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科目設置及考試時間
  2014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2013年6月14、15日舉行。考試設《稅法(一)》(客觀題)、《稅法(二)》(客觀題)、《財務與會計》(客觀題)、《稅收相關法律》(客觀題)、《稅務代理實務》(主客觀題混合)5個科目。 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6月14日
  9∶00—11∶30 稅法(一)
  13∶00—15∶30 稅法(二)、
  16∶30—19∶00 財務與會計
  6月15日
  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14∶00—16∶30 稅務代理實務
 
  二、考試成績管理
  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報考5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報考2個科目(《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級別為免3科)的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獲得資格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5號)精神,可免試《財務與會計》1個科目的香港考生,其成績管理為2年滾動。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6號)和《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4號)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條件如下: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
  1.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六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或非經濟、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四年。
  3.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或獲非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兩年。
  4.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一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八年。
  7.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一年。
  8.人事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兩年,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1個科目,只參加《稅法(一)》、《稅法(二)》、《稅收相關法律》和《稅務代理實務》4個科目的考試。
  (四)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07號)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除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外,還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四、考試報名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2014年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審查、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3月5日9:00至3月18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現場審查時間:3月14日至3月20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上查詢及繳費時間:3月14日至3月24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具體辦法:
  1.報考人員直接登陸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陸界面)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報名時,考生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居住(或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
  2.網上提交信息、上傳照片成功后,報考人員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單位人事部門匯總本單位報考人員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單位蓋章),學歷(學位)證書、居民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所在部門出具相關工作年限證明信一份,集中到現場資格審查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3.各人事考試管理機構根據提交的報考人員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在網上確認審查結果。報名資格一經現場審查確認,不能更改。
  4.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網站,點擊“查詢”,查詢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
  5.繳費成功后,請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看繳費結果。網上繳費成功后,報名完成。
  6.報名成功的應試人員應于2014年6月10日9:00至6月13日16:00登錄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網站打印準考證。
  (二)現場資格審查地點
  市直(含高區、經區、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樓706室,地址:膠州路7號,聯系電話:0631-5205361
  環翠區:環翠區科干辦(環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地址:杏花西街1號,聯系電話:0631-5224845)。
  榮成市:榮成市科干辦(榮成市政府辦公樓413室,聯系電話:0631-7561527)。
  文登市:文登市考試培訓中心(文登市人力資源市場七樓710室,地址:文登市世紀大道84號,電話:0631-8981706)
  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試中心(乳山市政府綜合樓5樓,聯系電話:0631-6651690)。
 
  五、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執行,即每人每科56元。
 
  六、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限內報名,逾期不再辦理。
  (二)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領取的居民身份證(即一代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應試人員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及參加考試。未辦理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應試人員應盡快辦理,以免影響報名和正常參加考試。
  (四)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考生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科目,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五)2014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設置在濟南市、青島市、東營市、煙臺市、萊蕪市、臨沂市、濱州市。
  (六)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考生報名時,請到各市注冊稅務師管理部門辦理教材預定手續。
  各級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要加大考試宣傳力度,規范管理,精心做好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威海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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