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是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內外資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中外籍個人等
三、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常以三個標準來判定:
1. 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否國家所有。
2. 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是否發生產權轉讓。
3. 轉讓房地產是否取得收入。
四、對具體事項的征稅情況判定如下:
1. 出售包括三種情況:
(1)出售國有土地使用權;
(2)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后進行房屋開發建造后出售;
(3)存量房地產買賣。
2. 繼承、贈予繼承不征(無收入)。贈予高頓益性贈予、贈予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不征;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不征;非公益性贈要征
3. 出租不征(產權未轉移)
4. 房地產抵押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滿償還債務本息不征;抵押期滿,不能償還債務,而以房地產抵債,征。
5. 房地產交換單位之間換房,有收入的征;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不征。
6. 以房地產投資、聯營房地產轉讓到投資聯營企業,不征;將投資聯營房地產再轉讓,征。
7. 合作建房,建后自用,不征;建后出售,征。
8. 企業兼并轉讓房地產暫免征收(02判)
9. 代建房不征(無權屬轉移)但是稅營業稅
10. 房地產重新評估不征(無收入)
五、稅率: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要求記憶
1.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比例50%以下(含50%)稅率30%
2.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比例超過50%~100%(含100%)稅率40%速算扣除系數5%
3.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比例超過100%~200%(含200%)稅率50%速算扣除系數15%
4.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比例200%以上稅率60%速算扣除系數35%
六、計算
1、確定應稅收入
2、確定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3、計算出土地增值額
4、計算出土地增值額占扣除項目的比例
5、找稅率用公式算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七、扣除項目
(一)對于新建房地產轉讓,可扣除:
1. 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地價款+有關費用。(考試一般是已知條件)
2. 房地產開發成本(考試一般簡單已知條件計算即可)
3. 房地產開發費用--期間費用,即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要求重點掌握)
金融機構證明不超過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據實扣 ,兩種算法要求理解掌握
(1)納稅人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機構的貸款證明的:
房地產開發費用=利息(不包括加收罰息)+(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5%以內
(2)納稅人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的:
房地產開發費用=(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10%以內
4. 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房地產開發企業只能扣"兩稅一費"即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非房地產開發企業扣"三稅一費"。即營業稅,城建稅,印花稅,教育附加
注: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轉讓時繳納的印花稅列入了管理費中,故不在此單獨扣除,而是在第3項里扣除
5. 財政部規定的其它扣除項目
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加計20%的扣除:加計扣除費用=(支付的金額+開發成本)×20%
(二)對于存量房地產轉讓,可扣除:見教材P178例題
1.房屋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
2.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3.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
八、在實際的房地產交易過程中,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按照房地產評估價格計算征收土地增值稅:
1. 隱瞞、虛報房地產成交價格的;
2. 提供扣除項目金額不實的;
3. 轉讓房地產的成交價格低于房地產評估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指納稅人申報的轉讓房地產的實際成交價低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交易價,納稅人又不能提供憑據或無正當理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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