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導航】:
(一)變更稅務登記的適用范圍
(二)變更稅務登記的時限要求
【所屬章節】:
本考點屬于《稅務代理實務》第三章稅務登記代理*9節企業稅務登記代理的內容。
【基礎考點】:變更稅務登記
(1)變更稅務登記的適用范圍:
①改變納稅人名稱、法定代表人的;
②改變住所、經營地點的(不含改變主管稅務機關的;涉及改變主管稅務機關的,應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③改變經濟性質或企業類型的;
④改變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的;
⑤改變產權關系的;⑥增減注冊資金的。
(2)變更稅務登記的時限要求
①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按規定納稅人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②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按規定納稅人無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的,或者其變更的內容與工商登記的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準或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