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內容:《稅法一》之計稅依據
多項選擇題
甲建筑公司以16000萬元的總承包額中標為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承建一幢寫字樓,之后,甲建筑公司又將該寫字樓工程的裝飾工程以7000萬元分包給乙建筑公司。工程完工后,房地產開發公司用其自有的市值合計4000萬元的兩幢完全相同的普通住宅樓抵頂了應付給甲建筑公司的部分工程勞務費;甲建筑公司將其中一幢普通住宅樓自用,兩個月后,將另一幢普通住宅樓按照2200萬元的市值抵頂了應付給乙建筑公司的部分工程勞務費。根據上述資料說明,下列選項正確的有()。
A.甲建筑公司應納建筑業營業稅為270萬元
B.乙建筑公司應納建筑業營業稅為210萬元
C.房地產開發公司用住宅樓抵頂勞務費行為應納營業稅為120萬元
D.甲建筑公司用住宅樓抵頂勞務費的行為應納營業稅為10萬元
E.甲建筑公司用住宅樓抵頂勞務費的行為應納營業稅為110萬元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
(1)甲建筑公司應按扣除分包給乙公司后的余額繳納自身應繳的營業稅
甲建筑公司應納建筑業營業稅=(16000-7000)×3%=270(萬元)
(2)乙建筑公司應納營業稅
乙建筑公司應納營業稅=7000×3%=210(萬元)
(3)房地產開發公司抵頂勞務費的房屋視同轉讓不動產應繳納營業稅
房地產公司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4000×5%=200(萬元)
(4)甲建筑公司抵頂勞務費的房屋視同轉讓不動產應繳納營業稅,其抵入該樓的作價可從營業額中扣除。
甲建筑公司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2200-2000)×5%=10(萬元)。
【學員提問】
老師:你好!
請把自建自用、自建銷售、自建投資、自建抵押、自建出租在哪個環節下交哪類營業稅講清楚些,查閱了相關資料,說法不一致,教材也沒詳細的講。請給一個權威的回答!
尤其是書上P278頁例題的開發部應交“營業稅——建筑業”的2棟樓到底是哪2棟,書上也沒說清楚。是“自建銷售的1棟和自建投資的”那棟?還是自建銷售和自建抵押的那棟?
【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自建自用,不需要繳納任何的營業稅。
自建銷售,需要繳納建筑業和銷售不動產兩道營業稅。
自建投資,需要繳納建筑業營業稅,不需要繳納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
自建抵押,在抵押期間內由于沒有發生產權轉移,所以不需要繳納任何營業稅;如果抵押期滿,因為不能償還款項,從而將這個不動產轉移所有權用于抵債的,那么和自建銷售一樣,此時需要繳納建筑業和銷售不動產兩道營業稅。對于這個業務,在做題時一定要看清是處于抵押期間還是抵押期滿后用于抵債。另外,考試時對于抵押不動產的業務還會涉及到一種情況,即企業抵押不動產給銀行,從而取得借款,但是在抵押期間該不動產由銀行無償使用,企業不再支付借款利息,這個業務中拆分為兩個業務,視為企業出租不動產給銀行,取得租金,需要繳納租賃業營業稅,銀行借款給企業,取得利息,需要繳納金融保險業的營業稅,由于租金與利息金額相同,從而兩相沖抵,兩個業務合為一個業務,所以就變成題目中表述的“在抵押期間該不動產由銀行無償使用,企業不再支付借款利息”。考試時要特別注意。
自建出租,只需要繳納租賃業的營業稅,不需要繳納建筑業的營業稅。
教材例題中繳納建筑業營業稅的兩棟房屋是自建銷售和自建投資的2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