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稅務師《財務與會計》基礎考點:應收票據的核算
1.銷貨,收到商業匯票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票據計息(教材P112)
票據計息計算公式如下:
票據利息=票據面值×利息率×票據期限
3.匯票到期
①不帶息商業匯票到期收回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②帶息商業匯票到期收回。
借:銀行存款(本加息)
貸:應收票據
財務費用
4.若轉讓匯票,用于購料
借:材料采購(按計劃成本核算)
原材料(按實際成本核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
5.若匯票到期,付款方無法支付,轉作應收賬款
借:應收賬款
貸:應收票據
6.應收票據貼現
票據利息=票據面值×利息率×票據期限
票據到期值=票據面值×(1+票據利息率×票據期限)
貼現息=票據到期值×貼現率×貼現期
貼現額=票據到期值-貼現息
應收票據貼現的賬務處理:
企業持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即減去貼現息后的凈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貼現息部分,借記“財務費用”等科目,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額,貸記“應收票據”科目(適用滿足金融資產轉移準則規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情形)或“短期借款”科目(適用不滿足金融資產轉移準則規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情形)。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財務費用(貼現息)
貸:應收票據(適用于滿足金融資產轉移準則規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情形,企業不附追索權)
短期借款(適用于不滿足金融資產轉移準則規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情形,企業附追索權)
票據到期日的計算有兩種方式,一是按月表示;二是按天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