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各有關人員: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的通知》(財會[2013]19號)和《深圳市會計學會關于實施財政部的通知》(深會學[2014]20號),現將2015年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電腦)考試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試科目
  從2015年1月1日起,我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將以財政部新版考試大綱作為考試范圍,并統一使用財政部的新版無紙化考試題庫。考試科目為:《財政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所有考生報名考試必須一次性報考三科且全部合格,才能到所在區財政部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考基本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三、網上報名
  2015年1月4日起,深圳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直接報考方式(報名網址:https://acc.szfb.gov.cn/,考生須嚴格按報名流程操作,填寫本人信息并報考全部三科科目繳費成功后,直接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報考流程:考生注冊-完善信息-照片維護-考生報考-打印繳費通知書-繳費時限內繳費-打印準考證-安全退出。)
  (一)考生注冊和完善信息。
  首次登錄會計從業資格報名網址,按照報名頁面的提示信息注冊用戶,再如實完善相關信息。若發現信息有誤,請在“完善信息”修改(注意:填報的姓名、有效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必須與考試時出示的證件一致)。有效證件:國內居民使用二代身份證、港澳臺人士用“港澳臺身份證”、外籍人士用“護照”,現役軍人為“軍人證”。
  (二)考生上傳照片。
  考生在報名系統中“照片維護”中輸入相片回執上的ID編碼,考生網上報名前先到具備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條件的照相館拍會計考試專用照片(也可上證件數碼相片質量檢測中心http://www.rzzx.com.cn/自助上傳并認證),待照相館上傳照片后領取《深圳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數碼照相回執》。
  (三)考生報考。
  點擊“我要報名”,選擇考區、考點、考試科目、考場,根據系統提示的允許時間進行報考確定,考生可在規定的報考時間范圍內自由選擇考試日期。
  (四)打印繳費通知單。
  點擊“我要打印繳費通知單”,繳費方式有:
  1.網上平臺直接支付;
  2.持繳費通知書到定點銀行柜臺繳費(定點銀行詳見繳費通知書)。
  報名繳費不接受轉賬,打印繳費通知單后必須在24小時內繳費,否則需要重新報考。
  繳費完成后即視為本次報考成功,報考信息不能更改,報考收費不予退還。
  (五)打印準考證。
  繳費成功后,點擊“我要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橫向格式,考試當天攜帶準考證及有效證件參加考試。
  考生報考時填寫相關信息必須真實,如發現使用虛假證件,在后續申辦過程驗證時會取消其資格并記錄在案。
 
  四、考試地點、時間和方式
  從2015年起深圳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試行常態化考試,考點定為深圳會計進修學院紅荔考點,每周日至周五常年開考(法定節假日除外,以報名系統公布的具體時間為準)。考生網上報考成功后直接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準考證無需再加蓋公章,考試時與有效身份證件同時使用。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三科連考,考試題型有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實務操作題等。考試實行無紙化,通過考點電腦答題。每科考試時間60分鐘,每科開考30分鐘后才可交卷進行下科目考試,中間不休息,連續完成三科考試,每科考完后當時顯示成績。每科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60分合格。
 
  五、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報名費為:65元/科(收費依據:廣東省物價局粵價函[2003]182號文件和粵價函[2010]131號文件)。
 
  六、其他事項
  (一)考試相關問題可上報考網站閱讀報名指南及常見問題解答,報考咨詢電話:0755-25578785、0755-83256125。
  (二)財政部對2009年修訂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印發了《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14]13號)。考試教材為:《財政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
  (三)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程序。考試全部合格后,考生可以登陸原報名系統查詢、打印成績。成績合格,15個自然日后考生可到各區財政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部三科合格者,可以向工作單位所在地區財政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沒有工作單位的常住人員,可以向深圳戶口所在地的區財政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沒有工作單位的暫住人員,攜帶深圳市居住證向居住地所在區財政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可在網站https://acc.szfb.gov.cn/上免費下載,原件1份);
  2.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驗原件);
  3.有工作單位的需攜帶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