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時間
 
  根據《關于吉林省2015年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相關事項的通知》,2015年第三季吉林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時間為2015年9月19日—20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16日—20日
 
  二、考試科目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
 
  三、考試方式
 
  自2015年開始,全省實行三科聯考方式,每場考試時長3小時。考生可在考試時間內,自行選擇考試科目的順序,三科均作答完畢后,統一提交試卷。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說明
 
  (一)考試政策。根據《吉林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吉財會[2013]382號)的規定,考生必須同時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三科的考試。其中50周歲以上人員可以自愿選擇參加珠算考試,不再參加會計電算化考試。
 
  (二)考生違規行為處理政策。
 
  1、根據國家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五年內(含五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根據《吉林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舞弊的,情節嚴重者,由省財政廳取消其考試成績,且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由省財政廳撤銷其會計從業資格。同時在吉林省會計網予以公告”。
 
  (三)考試成績管理。所有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一次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五、成績合格標準和證書頒發
 
  考試成績合格標準為60分,考生可在“吉林省會計網”上查詢考試成績。合格考生要在吉林省會計網上的“合格考生辦證申請”中完整、準確無誤地填寫個人信息,然后在網上提交辦證申請,待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報考所在地的財政部門領取證書即可。
 
  委托他人代領證書的,代理人必須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委托書。
 
  在成績發布后,按照網上提示的有效申報日期(6個月內),及時去當地財政部門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逾期視同考生自動放棄。
 
  溫馨提示:
 
  1、考前要注意休息,將自己調整到最佳狀態!
 
  2、查漏補缺,溫習重要考點。考前的幾天時間重要的是查漏補缺,溫習重點!
 
  3、準備好相關證件,熟悉考場路線。
 
  4、做題時注意先易后難,要注意審題,不會做的做標記,待回頭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