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必須通過考試取得,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和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科(即上述三門科目)合格,可以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無紙化考試,原則上每月安排一次報名,并采取網絡報名、網上付費;本月報名、次月考試;先報先排、滿員為止的辦法。在一個公歷年度內,每名考生暫限報考兩次。
 
  根據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規定,結合上海實際情況,為確保《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73號)有效貫徹實施,實現新舊管理辦法的平穩過渡,暫停2015年1月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報名(包括《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報名系統及考試系統將于2015年2月期間進行系統升級和測試,2015年3月10—15日恢復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網上報名系統,2015年4月開始按新版考試大綱和無紙化考試題庫考試。
 
  考試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以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注:在本市無工作單位或有效居住證明的人員,不能在本市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考試教材:
 
  1、2015年4月開始,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按新版考試大綱和無紙化考試題庫考試。新版考試大綱的有關內容作了較大調整,且是組織建設全國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題庫的唯一依據。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編寫組于2014年5月通過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發行了新版考試輔導教材,由新華書店統一經銷。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不再委托有關人員專門編寫,建議考生以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發行的新版考試輔導教材作為考試輔導用書,請廣大考生自愿選訂。
 
  2、2015年前,本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輔導教材由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編寫組根據財政部統一的考試大綱組織編寫。本市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唯一權威輔導教材,由該編寫組編寫,2010年12月由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出版發行;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教材于2012年11月15日出版發行。
 
  考試費用:
 
  經市物價局核準,報考人員每人應交報名費10元、考務費每門科目35元(《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初級會計電算化》),在報名時均通過網上銀行支付系統一次付清。
 
  如何報名:
 
  自2013年8月起,《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和《初級會計電算化》于每月10日0:00~15日23:59報名,20日~25日打印準考證,次月安排考試
 
  考試報名系統網址:http://www.czj.sh.gov.cn/signup/login.jsp
 
  無紙化考試原則上每月安排一次報名,并采取網絡報名、網上付費;本月報名、次月考試;先報先排、滿員為止;網上訂書、快遞送書的辦法。在一個公歷年度內,每名考生暫限報考兩次,每次應當一次性報考三門考試科目。(符合單科合格成績有效過渡政策條件的考生,允許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報考未通過的考試科目,限報一次。)當月考試成績未公布前不得再次報考。
 
  具體考試考務規則將根據財政部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成績查詢:
 
  自考試日后第5個工作日開始,考生可登錄上海財政網考試報名系統,查詢/打印考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