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般職位(考生只需參加公共科目考試)
面試人選名單確定方法對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且考生人數不少于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以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錄用計劃數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對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考生人數少于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行測+申論)/3*60%+面試*40%
因為行測和申論的總分是300分而成績計算是百分制,所以要除以3
二、特殊職位(考生除參加公共科目考試外,還需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面試人選名單確定方法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有專業科目筆試)=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專業科目考試成績)÷4×60%+面試成績×40%
(有專業技能測試)=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3×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
總之,陜西公務員考試成績計算方法是根據考生在筆試環節的表現來確定的。考生可以通過成績查詢系統了解自己的成績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