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考類別 | 招錄職位數(個) | 招錄人數(人) |
---|---|---|
求和 | 1257 | 2342 |
公務員(A類) | 209 | 246 |
參公(A類) | 50 | 62 |
公務員(B類) | 789 | 1710 |
參公(B類) | 107 | 166 |
服務基層定向 | 49 | 50 |
市外辦非通用語 | 3 | 3 |
公安系統特警 | 2 | 40 |
殘疾人專項 | 10 | 10 |
工青婦遴選 | 27 | 27 |
監獄、戒毒場所醫療衛生人民警察 | 11 | 28 |
一、筆試內容的專業性與全面性
筆試內容涵蓋了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不僅測試了考生的基礎知識和綜合素質,還對其專業能力和專業素養進行了深入的考察。公共科目包括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這兩部分都是客觀性和主觀性試題的結合,充分檢驗了考生的思維邏輯、文字表達能力和行政職業能力。
專業科目的設置則更加體現了崗位的專業性和針對性。不同專業類別的考生需要參加相應的專業科目筆試,這既是對考生專業知識的檢驗,也是對其未來在崗位上能否發揮專業優勢的重要考量。
二、面試環節的綜合評價
面試環節是對考生綜合素質的直接考察。在這一環節中,考官會結合崗位需求,對考生的專業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能力、儀表儀態等進行綜合評價。這不僅要求考生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還要求其具備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和職業素養。
總的來說,上海公務員的考試方法和內容既體現了對考生專業知識和能力的全面考察,又注重了實際工作經驗和崗位需求的結合。這樣的選拔方式不僅保證了公務員隊伍的專業性和高效性,也為上海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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