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高級經濟師評審的學員請注意,如果免修材料還沒有提交的!請在2018年6月30號之前把材料原復印件提交上來!
  經濟系列中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高級經濟師免修材料提交通知
  學分免修辦法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修相應學分:
  1、公共基礎課學分免修
  (1)取得經濟師資格后,考取有關院校、接受經濟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含本科)并高于原學歷的學歷教育者,憑學歷證書,可免
  修10個學分。取得經濟師資格后,考取有關院校,獲經濟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無相應學歷)者,憑學位證書,可免修6個學分。
  (2)取得經濟師資格后,參加高于原學歷的經濟專業的自學考試者,憑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可免修10個學分。
  2、專業選修課學分免修
  (1)取得經濟師資格后,參加經濟領域專題培訓或研修班學習者(培訓周期大于1個月,且培訓學時大于40學時),經由本市繼
  續教育主管部門備案認可的,同一類型培訓班可免修2個學分。最多可免修4個學分。
  (2)參加知識產權公需科目繼續教育培訓并取得相應學分可減免專業選修課2學分;參加創新知識公需科目中級班、人力資源管
  理公需科目中級班、項目管理公需科目中級班的培訓并取得相應學分的,每個培訓班可減免專業選修課4學分(參加創新知識公需
  科目基礎初級班培訓,不予減免)。參加人力資源公需科目中級培訓班,每人每年最多可報2個模塊(詳見附件7)。
  (3)取得經濟師資格后,獨立發表在公開雜志或刊物(具有國內統一刊號)上的經濟領域相關論文(不少于3000字),每篇可免
  修2個學分。最多可免修4個學分。
  (4)取得經濟師資格后,獨立完成并正式出版的經濟領域相關著作,可免修4個學分;與他人共同完成并正式出版的經濟領域相
  關著作,第一作者可免修2個學分。最多可免修4個學分。
  3、同一材料不可重復申請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