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試條件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人員,可免試《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經評聘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金融專業)證書的;
  3)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國銀行業協會頒布的《中國銀行也從業資格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申請人在報名時直接選擇該免考條件,系統將自動核查,無需提交書面證明材料。
  其中通過初級經濟師就可以免考初級銀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