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初級經濟師考試科目
初級經濟師考試均兩個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從2019年開始對初級經濟師考試科目進行了調整:
調整前,有15個專業分別是:工商管理、金融、保險、公路運輸、水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運輸、人力資源管理、財政與稅收、房地產經濟、商業經濟、建筑經濟、郵電經濟、旅游經濟、農業經濟。
調整后,有10個專業分別是:工商管理、財政稅收、金融、保險、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農業經濟、運輸經濟。
二、調整原則
(一)契合國家行業發展和人才需求的新趨勢;
(二)避免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中其他考試出現交叉或重復的專業;
(三)體現專業性和規模性;
(四)盡可能結合專業學科的建設情況。
三、主要的調整方式
(一)保留專業
保留的專業有金融、人力資源管理、工商管理、財政與稅收、農業等5個專業。(二)整合專業
一是合并水路、公路、鐵路、民航專業,調整設置為運輸經濟專業。二是合并建筑經濟、房地產經濟專業,調整設置為建筑經濟專業。
三是改造商業經濟專業內容,調整設置為商務專業。
(三)新增專業:知識產權
開設知識產權專業對于團結凝聚各類知識產權人才,促進知識產權人才職業發展和隊伍建設,激勵和保護全社會創新具有重要的意義。
(四)取消專業
保險、郵電經濟和旅游經濟等3個專業。取消的理由:郵電經濟和旅游經濟專業是歷年報考規模最小的專業,考試的需求不大。
四、初級經濟師專業名稱及代碼
考試名稱 | 專業 | 科目 |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01.工商管理 | 經濟基礎知識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02.農業經濟 | 經濟基礎知識 |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03.財政稅收 | 經濟基礎知識 |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04.金融 | 經濟基礎知識 |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05.保險 | 經濟基礎知識 |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06.人力資源管理 | 經濟基礎知識 |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07.旅游經濟 | 經濟基礎知識 |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08.運輸鐵路 | 經濟基礎知識 |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09.建筑與房地產經濟 | 經濟基礎知識 |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10.知識產權 | 經濟基礎知識 | |
專業知識和實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