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師報考條件中的相關專業工作有哪些?要怎么算這個年限?在報名參加經濟師考試時,不少同學生怕自己對于條件中所示的要求沒有足夠的了解,導致“竹籃打水一場空”,所以希望對其中的各項要求都能有一個比較透徹的認識。
的確,這樣做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高頓小編就在就其中一個收到比較多同學關注的方面——“經濟師報考條件中的相關專業工作年限”來進行解答。
經濟師報考條件中的相關專業工作有哪些?
在各級別的經濟師考試中,均劃分出了10個專業類別可供考生選擇,具體工商管理、財政稅收、人力資源管理、金融、農業經濟、保險、運輸經濟、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
從中可以看出,經濟師考試幾乎涉及到了我們日常中所能接觸到的各個行業。因此,我們每個人的工作都近乎可以視為是經濟師的“相關專業工作”。在進行資格審核時,相關工作人員通常也更為關注學歷或學位、工作年限是否符合要求。所以大家可以不用過于擔心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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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么算經濟師報考條件中的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關于這個問題,不同考區之間或多或少會有一些差異,甚至同一考區在不同年度有不同的要求。因此,以下是此前各考區考務通知中所示的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方法,僅供參考:
考區 |
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方法 |
北京 |
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 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 業工作年限。 |
天津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上海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重慶 |
工作年限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經濟專業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
河北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廣東 |
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河南 |
報考人員參加工作年限和擔任專業技術職務年限的計算截止到報考當年12月31日。 |
湖北 |
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年限。 |
寧夏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新疆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兵團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廣西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海南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青海 |
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實習期不計為專業工作年限。專業工作年限以取得相關專業學歷后從事專業工作的時限為準。 |
四川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浙江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
山東 |
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江蘇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江西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福建 |
報名條件中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實習期不計入工作年限)。 |
安徽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湖南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貴州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報考人員參加工作年限和擔任專業職務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山西 |
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9 年底。 |
云南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甘肅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西藏 |
報名條件中的工作年限,以取得相關專業學歷后,且從事工作的時限為準,計算截止時間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實習期不計為工作年限。 |
黑龍江 |
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12月31日。 |
吉林 |
相關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
內蒙古 |
從開始工作起算,可累加,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 |
陜西 |
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實習期不計為專業工作年限。專業工作年限以取得相關專業學歷后從事專業工作的時限為準。 |
遼寧 |
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學位)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