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法律責任與行政執法

  1.【2020年真題】關于勞動法律責任形式的說法,正確的是()。
  A.吊銷執照屬于刑事責任
  B.責令改正屬于民事責任
  C.開除屬于民事責任
  D.查封屬于行政責任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
  行政責任:①行政處罰。警告、責令改正、責令停止、查封、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
  ②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
  開除等。
  民事責任:①違反勞動合同及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及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②損害勞動者或用人單位權利的民事責任。
  刑事責任:①是最嚴厲的一種法律責任,具有強制性;
  ②只能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對他人實施,否則也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真題考點第十八章
  2.【2020年真題】下列事項中,不能申請行政復議的事項有()。
  A.勞動爭議仲裁裁決
  B.工傷認定結論
  C.工傷保險待遇審核決定
  D.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E.行政處分
  參考答案:ADE
  參考解析: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不能申請行政復議:
  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出的行政處分或其他人事處理決定;
  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人力資源爭議;
  ③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行為;
  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調解等行為;
  ⑤已就同一事項向其他有權受理的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
  3.【2020年真題】可以進行行政處理和行政處罰的主體的是()。
  A.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B.勞動監察機構
  C.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
  D.職工代表大會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
  根據《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勞動監察機構職責主要是:
  (1)宣傳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2)監督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情況。
  (3)受理對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4)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根據《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在進行勞動監察時,可采取的行政處罰主要有申誡罰、財產罰和行為罰。
  4.【2020年真題】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向用人單位按日加收()滯納金。
  A.萬分之四
  B.萬分之五
  C.千分之五
  D.千分之四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點擊領取中級經濟師名師課程

以上就是【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真題考點:第十八章法律責任與行政執法】的全部內容。想知道自己是否符合經濟師報名條件?趕快來測一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