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于2023年11月13日發布最新版本的《四川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今天一起來看看對該文件中相關政策的解讀。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和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要求,優化完善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職稱評價體系,激發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貫徹《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關于印發〈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職稱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51號)和《關于印發〈四川省經濟專業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的通知》(川經信規〔2022〕6號)等文件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四川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以下簡稱《基本條件》)。現對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于2020年7月印發的《四川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試行)》,有效期已滿,需進行修訂。
  二、主要內容
  《基本條件》共五個章節,22條。第一章“總則”,闡釋了制定的目的和依據、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初、中、高級職稱名稱以及適用范圍。第二章“基本申報條件”從思想政治、學歷資歷、工作能力和業績、繼續教育等四個方面具體規定了人力資源管理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評審的基本條件,明確了不得申報或延遲申報情形。第三章“破格申報條件”,明確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學歷、資歷、層級限制,破格申報評審正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第四章“答辯”明確了需要參加答辯的申報人員的答辯范圍。第五章“附則”,主要解釋了有關詞語和概念。
  三、涉及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在全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中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和人力資源服務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離退休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職稱屬于經濟職稱系列,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考試專業為人力資源管理。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等相關系列(專業)中級職稱,參加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及評審時,可視同具備人力資源管理師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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