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為大家整理是2024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方向歷年真題考點:第十七章勞動爭議調解仲裁,點擊此處進入高頓中級經濟師題庫在線練習!
1.【2021年真題】下列不屬于勞動爭議范圍的是()。
A.勞動者因與用人單位就賠償金發生的爭議
B.勞動者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
C.暫缺
D.勞動者因社保繳費問題發生的爭議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
不屬于勞動爭議的情形包括:(1)勞動者請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社會保險金的糾紛。(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住房制度改革產生的公有住房轉讓糾紛,(3)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傷殘等級鑒定結論或者對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職業病診斷鑒定結論的異議糾紛。(4)家庭或者個人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糾紛,(5)個體工匠與幫工、學徒之間的糾紛,(6)農村承包經營戶與受雇人之間的糾紛。
2.【2021年真題】在勞動爭議中,屬于用人單位應提交的證據材料包括()。
A.員工職業資格證書
B.員工身份證復印件
C.出勤記錄單
D.企業規章制度文本
E.績效明細表
參考答案:CE
參考解析: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但考慮到用人單位作為用工主體方掌握和管理著勞動者的檔案、工資發放、社會保險費繳納、勞動保護提供等情況和材料,勞動者一般無法取得和提供,因此對用人單位提供證據又作出了特別規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由此可見,CE應由用人單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