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24年中級經濟師考試僅剩4個月,是時候開始復習啦,今天開始小編將帶領大家一起復習《中級財政稅收》高頻考點--公共定價,快來加入吧~
《中級財政稅收》考點:公共定價
  一、定價的方式
  ①政府直接制定價格(純公共定價):自然壟斷行業,包括能源、通信和交通等公共事業
  ②管制定價或價格管制包含國計民生而又帶有競爭性的行業,如金融、農業、高等教育和醫藥行業
  二、定價的政策
  ①免費和低價政策
  可以促進社會成員最大限度地使用這些公共物品和公共勞務,獲得極大的社會效益。
  適用情形:免費和低價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勞務,必須是從全局和社會的利益出發,適用于在全國普遍使用但居民對此尚無完全覺悟的情形,如強制實施義務教育、強制注射一類疫苗
  ②平價政策
  可以用收取的費用彌補該項公共物品或公共勞務的人力、物力耗費。
  適用情形:一般適用于從全社會的利益來看,既無須特別鼓勵使用,也無須特別加以限制使用的公共物品和公共勞務,如公路、公園、鐵路、醫療
  ③高價政策
  適用情形:適用于從全社會利益來看必須限制使用的公共物品和公共勞務。實行高價政策既可以達到有效限制使用的目的,又可以帶來較多的財政收入,如繁華地段的機動車停車收費。
  三、定價一般方法
  ①平均成本定價法:在保持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勞務的企業和事業單位對外收支平衡的情況下,采取盡可能使經濟福利最大化的定價方式。
  ②二部定價法:定額定價和從量定價相結合的定價體系。一是與使用量無關的按月或按年支付的“基本費”,無論使用量是多少都收取固定費;二是按使用量支付的“從量費”,電力、燃氣、電信受價格管制的行業普遍采用這種定價方法。
  ③負荷定價法:按不同時間段或時期的需求制定不同的價格。如電力、燃氣、電信等行業按需求的季節、月份、時區的高峰和非高峰的不同,系統地制定不同的價格;需求處于最高峰時,收費最高,而處于最低谷時,收費最低,以平衡需求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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