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高級經濟師評審不一定非得要發表論文,只要滿足其他條件可以不發表論文,具體要求請看下文!
陜西高級經濟師評審論文有哪些要求?
  一、陜西高級經濟師評審論文有哪些要求?
  取得經濟或相關專業中級職稱后,任現職期間應具備下列1-8項條件中2項以上(縣以下基層申報人員或具有援藏、援疆1年以上工作經歷的應具備下列1-9項條件中1項以上):
  1.主持單位工作或管理項目中,有1次評為省部級優秀項目(單位)或有2次評為市級優秀項目(單位)。
  2.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在承擔單位的經濟工作中,所提出的問題具有典型性或預見性,所提出的建議、意見對工作有指導意義,其中有1項省委、省政府或國家有關部委采用,或有2項以上設區市委、市政府或省級部門采用,或有3項以上得到所在省屬企業總部認可和推廣應用,并取得顯著成效。
  3.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完成設區市委、市政府或省級部門及以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設計、技術改造方案論證、可行性論證、綜合或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評估等,得到成功實施。
  4.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縣級以上地區、行業或單位的技術操作規程、工作制度、項目科研報告或發展思路、發展規劃,設區市委、市政府或省級部門及以上單位采納,并轉化為實施方案。
  5.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經濟研究成果獲設區市委、市政府或省級部門及以上獎勵。
  6.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大中型企業的中外投融資、企業改制、兼并重組、管理創新等項目,達到預期目標。
  7.在正式出版社出版具有國家認可的統一書號(ISBN)的經濟著作,本人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合著的著作,須出具作者寫作內容及字數的證明。
  8.在具有國家認可的統一刊號(CN)或國際統一刊號(ISSN)的經濟類或綜合類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獨立完成的經濟類論文、調查報告等,每篇不少于3000字。
  9.本人在工作中撰寫的專項調查報告、經濟分析報告或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報告、專利成果等,縣級以上(含縣級)業務主管部門認可并予以推廣,或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陜西高級經濟師評審論文要求相關概念含義
  1、論文:指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國內學術期刊上發表的經濟專業學術文章,其內容除正文外一般包括摘要、關鍵詞、注釋、參考文獻等,期刊必須有CN和ISSN刊號,手冊、論文集、增刊、專刊、特刊、論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樣均不能作為參評論文。
  2、核心期刊:包括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
  3、著作:除注明以外,指具有國際標準書號ISBN并公開出版的著作。著作、譯作、教材、論文及科研課題、項目系指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領域,其作者(完成人)均指獨立或排名第一,所稱課題以項目完成時間為準。
  4、專業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科研成果、論文論著:應為獲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后所取得的,以申報人員近5年的專業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業績為依據。
  5、所稱“以上”、“以下”均含本級,如:“2項以上”含2項,“縣級以下”含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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