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4年度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發布!本年度昆明高級經濟師申報評審工作采取網絡申報和無紙化評審方式進行,申報人員登錄“昆明市專業技術人才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申報,網絡申報時間為9月2日9:00—9月13日17:00。
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2024年度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云南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云人社發〔2020〕57號)、《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4年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4〕4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現將2024年度昆明市機電工程、輕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經濟、工藝美術專業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條件
(一)申報范圍
1.與昆明市各類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工商注冊地在昆明的外省企業子公司(不含在昆央企、中央在昆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含港澳臺地區人才、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的外籍人員),可參加本市職稱評審。公務員(含參公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以評委會開評時間為準,不含被批準在延遲退休期內的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2.本市符合條件并在專業領域工作1年以上的自由職業者(指跟單位或出資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關系而擁有合法收入的個體,以個人名義參保、有個人納稅申報記錄,所在行業無承接資質與企業行為掛鉤的限制或禁止性要求),經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協會推薦,可參加職稱評審。
3.省屬在昆單位或其他州市單位所屬專業技術人才委托本市職稱評審的,須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同意,并由具有職稱評審管理權限的上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具相應委托評審函(附件1),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送相應評委會。
4.在昆明市工商登記的外省企業分公司,如需在昆明市申報職稱的,須提供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上級單位推薦報告(附件2)。
5.工商注冊地在昆明的外省企業子公司(不含在昆央企、中央在昆單位),按非公有制經濟單位流程,由子公司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審核推薦。
(二)申報評審專業
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的職稱評審委員會有四個,分別是: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工程技術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昆明市機電工程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昆明市高級經濟師評審委員會、昆明市工藝美術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專業如下:
1.機電工程包括機械、電氣、自動化與控制等專業;
2.輕紡工程包括制糖工程、制茶工程、釀酒工程、橡膠加工工程、食品加工及制造、制漿造紙和紙制品、皮革化學工程、微生物發酵、日用化工工程、塑料加工工程、煙草工程及制品、印刷復制工程、輕工業(產品)設計工程、紡織工程、染整工程、纖維工程、非織造工程、服裝工程、包裝工程、家具制造、日用玻璃陶瓷等專業;
3.電子信息工程包括無線電技術、應用電子技術、電子設備及系統、光電信息工程、電子材料及元器件、醫學信息工程、空間信息與數字技術、光伏科學與工程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4.經濟包括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運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專業;
5.工藝美術包括雕塑工藝(含硯刻)、金屬工藝、漆器工藝、家具工藝、花畫工藝、剪紙工藝、編織工藝、結繡工藝、織毯工藝、印染工藝、珠寶首飾工藝、陶瓷工藝、煙花爆竹工藝及其他民族工藝等專業。
(三)申報條件
1.按照《云南省機電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云人社發〔2021〕39號)、《云南省電子信息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云人社發〔2021〕34號)、《云南省輕紡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云人社發〔2021〕37號)、《云南省經濟專業人員
高級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云人社發〔2021〕33號)、《關于云南省高級經濟師評審使用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142號)、《云南省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云人社發〔2023〕20號)
等有關規定,符合相應專業條件人員,均可申報。
2.參加本市職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才(不含自由職業者),除符合各系列(專業)職稱評價標準規定的申報條件外,須自2023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連續參保,且現參保單位與人事勞動合同簽訂單位一致。
3.從事專業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可允許按照本人長期從事專業申報職稱。其申報職稱時,學歷和資歷條件在評價標準條件基礎上增加1年。
4.申報人履職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31日(變更系列、考核認定人員除外)。
二、申報方式及時間
(一)申報方式
2024年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采取網絡申報和無紙化評審方式進行。申報人員登錄“昆明市專業技術人才公共服務平臺”182.245.127.25/#(以下簡稱“市信息平臺”),進行申報,具體操作流程詳見《昆明市職稱評審申報指南(2024版)》(附件5)。網絡申報審核通過后,將《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以及除業績材料外的證件類、證明類(身份證、職稱證或資格證、聘書、學歷證明、履職年限證明、職稱申報承諾書、公示等文件)紙質材料裝訂成冊報送至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事處進行現場審核,未現場審核或現場審核不通過的,不推薦評審。
申報機電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特殊人才需進行現場答辯,答辯時間、地點待評審會召開前另行通知。
(二)網絡申報及現場審核時間
(三)地點
地點: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事處(呈貢區市級行政中心4號樓568室)
聯系人及電話:高老師0871-63135910
三、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人員均須按《2024年專業技術職稱申報材料一覽表》(附件3)要求準備材料,所有申報材料掃描件、復印件上應簽署審核人員姓名、審核意見及審核日期,并加蓋審核單位公章,未經審核認可的申報評審材料不予受理。同時上傳的掃描件按材料內容命名,以JPG/PNG格式上傳至對應的材料位置,以便審核和評審時查看。
四、有關要求
(一)規范申報行為
2023年以前已提交評委會評審未獲通過的再次申報人員,需提供新的業績和成果證明材料。原已取得相應職稱資格,因工作崗位變動不再從事原專業技術工作,需變更相應系列(專業)同級職稱資格的,須嚴格按照職稱轉系列(專業)評審程序進行申報。對隱瞞其原具備職稱資格情況,重新申報晉升其他系列(專業)職稱資格的,視為弄虛作假,用人單位審核推薦申報評審材料后,申報系統中3次提出審核意見仍然存在問題的,本年度不再受理個人的申報材料。
(二)規范推薦審核程序
用人單位對審核推薦行為負責。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主管部門或評委會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內容,逾期未補正的,視為申報人不具備相應申報資格。
(三)強化核查追責機制
申報人一個年度內只能申報一次職稱晉升評審,對申報行為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用人單位對申報人資格條件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推薦,對推薦行為負責,各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用人單位推薦人選的材料進行復核把關,對復核情況負責。
各地、各部門在職稱申報評審過程中要按照職稱管理權限加大對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監管力度,嚴肅處理信息平臺職稱信息錯報、漏報、敷衍審核、不認真把關等行為。對申報人員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的,相關信息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記錄期內不得參加職稱申報評審,相關職業領域對從業人員品德方面有具體要求的,按其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未履行審核主體責任,審核把關不嚴,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暫停該單位下一年度職稱申報推薦工作并進行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單位承擔,并按人事管理權限責成其主管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抓好相關激勵政策措施的落實
1.鼓勵引導專業技術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落實省、市相關文件精神要求,對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貢獻才智、建功立業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在參加職稱申報評審時,不將論文、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作為職稱申報評審的限制性條件,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可破格參加評審。對符合《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流動的九條措施》(昆人才辦〔2020〕2號)精神,到縣(市)區鄉鎮(街道)工作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附件12),首次申報評審職稱可提前1年。
2.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在國家確定的專業技術人才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范圍內(附件13),專業技術人才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不單獨換發或補發職稱證書。
五、其他事項
(一)其他評審相關事項等未盡事宜請參見《昆明市職稱評審申報指南(2024版)》。
(二)在本年度申報評審過程中,如國家或我省、市有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三)評審工作完成后,評審通過人員登錄云南省專業技術人才管理服務信息平臺(網址:hrss.yn.gov.cn/)下載和查詢驗證電子證書,同時需清退《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具體清退時間、地點將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方網站另行發文通知。
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