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由各地組織,一般一年僅安排一次申報,申報時間、申報條件要求等不同,具體以參評地政策為準!
一、高級經濟師實行考評結合的方式
高級經濟師先考試后評審,首先報名高級經濟師考試,全國統考合格后才能申報高級職稱評審。
申報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持有全國高級經濟師考試合格成績證明或本地區/本部門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
二、高級經濟師考試成績決定了評審次數
高級經濟師考試分國家和省內合格標準,成績有效期不同。
高級經濟師考試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準者(滿分100,國家合格標準60分),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合格證明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全國范圍5年內有效。
部分地區會單獨設置高級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也就是大家常說的省線、省內合格標準。如果高級經濟師考試成績僅達到省內合格線,一般僅當年參評有效。
三、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流程
1、申報及審查。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交申請,填寫申報表,經單位審查之后,報主管部門(人事檔案托管部門)審核;
2、初審。評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提交評審組評議;
3、評議。評委會組織參評人員進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辯),提出評議意見;
4、評審。在“評審組”評議意見的基礎上,對參評人員的評議結果進行討論和投票表決;
5、評審結果公示;
6、最后審定、發證。由“評委辦公室”對其評審材料做最后審定。
注:由于高級經濟師評審是各地區自主組織,因此各地評審流程及要求會略有差異,考生請以所在地區發布的評審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