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關于報送2024年度經濟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可知,評審材料網上受理時間: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25日。

2024年湖北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材料報送

  原公告內容如下: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社局(職改辦),省直有關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省職改辦《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鄂職改辦〔2024〕16號)精神,現將2024年度湖北省經濟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的范圍和對象

  (一)現在我省經濟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經濟工作,聘任相應級別滿5年及以上并符合申報條件的經濟專業技術人員。聘任要求主要針對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未實行崗位管理的企業不作聘任要求,需取得資格并履行相應崗位職責。

  (二)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已退休人員和達到退休年齡人員(按有關文件規定延遲退休人員除外),受到刑事處罰、政務處分、黨紀處分、行政處分刑期和處分期(含影響期)未滿的人員,因涉嫌違紀違法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留置或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期間的人員,記入全省職稱失信黑名單且仍在記錄期限的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申報后發現上述情形的,審核不予通過;已有評審結果的,評審結果不予確認。

  二、申報評審的資格和條件

  申報評審經濟專業高級職稱人員的資格和業績條件,按照《湖北省經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鄂人社職管〔2020〕14號)(附件1)執行。

  三、申報渠道

  (一)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由用人單位對照申報評審條件進行審核、公示、推薦,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按崗申報,推薦時同步提供《2024年度事業單位高級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附件2)。

  (二)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一般在勞動關系所在地自愿參加職稱評審,不受戶籍、檔案等因素制約,原則上均由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企業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民營企業勞務派遣人員以及其他非正式用工人員可由勞務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機構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

  (三)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由人事代理機構履行審核、公示和推薦程序。

  (四)中央駐鄂單位或外省需委托我省代為評審的,按《湖北省評委會管理暫行辦法》(鄂人社規〔2021〕4號)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湖北2024高級經濟師(國有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人才)評審材料報送通知

  四、申報方式

  2024年申報高級職稱人員采取網上系統申報和紙質材料申報相結合的方式申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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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評審,通過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申報,登錄網址: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點擊“個人用戶入口”,進入“專業技術人員個人申報端”,在網上完成個人賬戶注冊并填報個人申報信息,上傳相關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推送至單位審核,填報完畢后使用系統生成并打印《任職資格申報人員綜合情況一覽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推薦單位用上級主管部門分配的賬號密碼登錄系統,對申報人員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然后按管理權限將符合要求的申報人員材料推送到上級主管部門。各級主管部門、人事職改部門均通過系統按相關政策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提交省經濟高評辦,省經濟高評辦對材料進行審核。

  個人申報和單位推送前,請認真仔細閱讀操作說明,準確上傳附件、填報相關信息和推送路徑。

  (二)報送紙質材料

  經省經濟高評辦通過系統審核同意受理后,各市州職改辦、省直各主管單位人事部門或企業人事職改部門對材料原件進行審核、并在報送的紙質材料上逐一簽字蓋章,集中統一報省高評辦。審核手續不完整的材料,將不予受理。

  紙質材料按以下順序和數量規范裝訂、裝袋:

  第一部分(裝訂成冊)

  (1)評審材料目錄1份。

  (2)《誠信承諾書》1份(附件3,本人簽字)。

  (3)《公示推薦證明》(附件4,單位蓋章)。

  (4)經濟師(或高級經濟師)資格證和聘書(需提交近五年內所有聘書)復印件各1份(原件送審,各市州職改辦、省直各主管單位人事部門或企業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

  (5)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原件送審,各市州職改辦、省直各主管單位人事部門或企業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

  (6)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申報時須提供申報人員《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審批表》(各市州職改辦、省直各主管單位人事部門或企業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和《2024年度事業單位高級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經事業單位崗位管理部門審批的主系列“雙肩挑”人員可申報職稱,申報時應提供主系列“雙肩挑”近3年審批手續,且從事一線專業技術工作時間不少于全年工作時間的三分之一(原件送審,各市州職改辦、省直各主管單位人事部門或企業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

  (7)事業單位申報人員請提供所在單位“三定”方案復印件及所在單位出具的該同志從事經濟專業技術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聘任專業技術崗位情況的證明(單位蓋章)。

  (8)2019、2020、2021、2022、2023年度《專業技術職務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各市州職改辦、省直各主管單位人事部門或企業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

  (9)任現職以來的獲獎、專利、成果鑒定、職(執)業資格相關證書、參與項目合同其他代表申報人專業技術水平和業績成果的材料復印件各一份(各市州職改辦、省直各主管單位人事部門或企業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

  (10)任現職以來公開發表的論文、著作和檢索頁復印件(含封面、目錄、內容、封底,著作需復印編委名單),以及其它代表申報人學術水平的材料復印件各一份(原件送審,各市州職改辦、省直各主管單位人事部門或企業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

  (11)近三年業務工作總結1份(單位蓋章)。

  第二部分(不需要裝訂的報送材料)

  (1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申報系統生成)一式2份,數據錄入必須與所提交的紙質材料一致、準確,從系統導出打印裝訂后,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經所在單位,各市州職改辦、省直各主管單位人事部門或企業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蓋章原件請一并裝訂。

  (13)《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申報系統生成)一式15份,均需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和各市州職改辦、省直各主管單位人事部門或企業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

  申報紙質材料用厚實檔案袋裝好,根據申報情況填好評審材料清單(附件5),粘貼于檔案袋正面,在檔案袋底部打印標簽注明申報者姓名、申報級別、申報專業、申報類型(正常申報、轉評)。

  五、申報評審程序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按照“干什么、評什么”原則,根據通知要求和申報評審條件,如實填報個人學歷、從業經歷、現崗位情況和任現職以來業績成果,簽訂誠信承諾書,并推送至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申報,或材料提交不全的,由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推薦送審。用人單位對申報人員工作崗位、工作經歷及業績材料負審核主體責任,推薦程序應公開透明,推薦結果(包括個人業績材料)須在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用人單位出具“申報人員工作崗位符合申報條件規定,個人信息和業績材料已經審核,均真實有效,同意上報”的推薦意見,報送主管部門審核。各市州職改辦、省直各主管單位人事部門或企業人事職改部門根據相關職能職責負責復審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告知退回原因。

  (三)省經濟高評辦審核。省經濟高評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是否受理,對申報材料不完整的,請申報人員按通知及時補正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對不符合申報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材料,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報人。

  (四)組織評審。省經濟高評辦集中受理審核申報材料后,將人員名單在省政府國資委網站(http://gzw.hubei.gov.cn/)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組織進行面試(以通知時間為準),開展評審。

  六、有關要求

  (一)嚴格個人申報誠信制。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通知要求和申報評審條件,如實填報申報信息,簽訂誠信承諾書,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參評資格或撤銷任職資格,并記入全省職稱失信黑名單。

  (二)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必須經過個人申報、單位推薦、逐級審核、評委會評審、結果公示、發文確認等環節,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問題,任職資格都將不予確認。

  (三)申報的評審材料要做到統一規范。申報的評審材料必須使用省職改辦統一規定的表格,申報材料請認真整理,凡上報材料零亂無序的,不予受理。

  (四)業績材料截止時間至2024年9月25日,任職時間和聘任時間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申報時間截止后,職稱信息系統不再開通,申報人自行補交的論文、獎項、科研成果等,均不作為評審依據。

  (五)申報人提供的業績材料為單位集體共同獲得的,需單位在業績材料復印件上注明該申報人在其中所承擔的具體角色,并加蓋單位公章。

  (六)申報人提供材料中有明顯涂改痕跡或姓名前后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并加蓋公章。

  (七)申報人員檔案袋正面須注明姓名、單位和聯系方式。評審結束后相關材料不予退還,請申報人員自留原件。

  七、受理時間和費用

  評審材料網上受理時間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25日

  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雙休日及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報送紙質材料前請先致電027-87710079聯系確認已通過網上審核,預約報送時段,不在預約時段內報送不予受理。

  根據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鄂財綜發〔2011〕32號文件規定,評審收費標準為300元/人,紙質材料審核通過后繳納。

  八、受理單位及聯系電話

  (一)受理單位

  湖北省經濟專業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橫路1附6號,省企業家聯合會院內斜坡上左轉二樓)

  (二)聯系方式

  電話:027-87710079、87236245

  附件:

  附件1:關于印發《湖北省經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pdf

  附件2:2024年度事業單位高級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doc

  附件3:誠信承諾書.doc

  附件4:公示推薦證明.doc

  附件5:2024年度經濟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材料清單.doc

  附件詳見:http://gzw.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202408/t20240830_53201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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