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資源高級經濟師評審申報條件和評價標準發布!要申報湖南省人力資源高級經濟師必須滿足學歷和資歷要求、專業知識要求、研究成果要求等相關條件,詳情請看下文!
湖南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高級職稱申報條件和評價標準
一、申報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職業操守和敬業精神,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照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二)學歷和資歷要求
1.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
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人力資源管理師職稱后,從事與人力資源管理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取得人力資源管理師職稱后,從事與人力資源管理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大學專科學歷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取得人力資源管理師職稱后,從事與人力資源管理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等相關系列(專業)中級職稱,參加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及評審時,可視同具備人力資源管理師職稱。
2.正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
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取得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職稱后,從事與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三)其他相關要求
申報前累計所需資歷年限的年度考核結果應為“合格”以上。年度考核結果由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作為評議指標之一,在量化評審環節賦予分值。
(四)專業技術人員在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崗位工作滿1年并考核合格,可轉評同層級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高級職稱(轉評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職稱,需參加全國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試合格),其任職資歷可與原任職資歷連續計算。
(五)部隊轉業干部和黨政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人員,首次申報參評取得職稱,不受任職資歷限制(參評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職稱,需參加全國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試合格),其在原單位取得的工作業績與成果均可作為專業技術業績參評。經組織選派援外、援藏、援疆的專業技術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海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其在海外從事人力資源相關工作的經歷和貢獻可作為職稱評審的依據。
二、評價基本標準
(六)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評價標準
1.專業知識要求
(1)系統掌握《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湖南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條例》等人力資源領域法律、法規、政策和理論知識、技術方法。
(2)具備較高的專業水平和較豐富的人力資源工作經驗,能夠獨立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或設計實施人力資源服務項目。能獨立指導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人力資源管理師等合規高效開展工作。
2.研究成果要求
取得現資格以來,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1項以上:
(1)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排名前3,下同),編寫或修訂1部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公共人力資源服務相關的著作(含標準、規范、規程、教材或技術手冊),或承擔1項以上省(部)級人力資源管理重點課題,或承擔2項以上市(廳)級人力資源管理重點課題的研究。
(2)作為主要撰寫人(排名前2,下同),在省(部)級行業發展論壇、理論研討會上發表具有較高水平的學術報告;或在省(部)級行業課題調研活動(有立項通知、結果公告等)中提交具有較高水平的研究報告;或在省(部)級以上報紙理論版或期刊發表具有較高水平的人力資源專業論文。以上撰寫要求總篇數不低于2篇。民營企業人員可用人力資源工作實踐中的發明專利、項目報告、軟課題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設計方案、服務標準等作為其專業代表作,替代論文要求。
(3)作為主要撰寫人,為解決本單位(地區、部門)人力資源服務問題撰寫的調研報告、決策咨詢等被市(廳)級以上部門采用2篇以上。
3.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要求
工作或經營業績突出,能夠在人力資源規劃、配置、開發、評價、激勵、組織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人力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取得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1)企事業單位中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現資格以來,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項以上:
①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科學制定人力資源規劃、建立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在推進人力資源管理創新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有項目規劃方案、可行性評估和專家論證結果),明顯提高管理效能和組織效率。
②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在人才招聘、人才評價等促進就業或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經驗交流、發展研討、供需對接活動等方面作出重要貢獻。
③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強化單位人力資源開發,優化薪酬體系與建立激勵機制等,創建企業良好文化,受到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肯定與推介,或事業單位人員受到嘉獎以上獎勵;或主持(主要人員),參與研究、設計適合單位發展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有效促進技術成果轉化,創造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④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在本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培養青年人才、開展教育培訓和技能競賽等方面;或在組建專家服務團,建設市級以上專家服務基地上發揮骨干作用,推動本單位或本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作出較大貢獻,取得良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⑤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完成總價值超過200萬元以上的人力資源項目建設、實施等方面工作,經實踐證明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⑥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獲得市(廳)級以上優秀管理獎項,或在市(廳)級以上人力資源專業個人和項目評選活動中獲獎,或參加全國性大賽,并取得較好成績。
⑦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成功推動孵化5家以上初創企業(正常運行1年以上);或在職業生涯規劃等數字技術推廣應用上作出較大貢獻,并取得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⑧作為骨干參與省級人力資源產業園、省級專業性行業性人才市場的創建、運營,取得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⑨作為骨干在人才市場分析、人力資源需求目錄編制、高端鄉情人才數據庫建設上作出較大貢獻,有效推動人力資源供需信息精準及時對接;或作為骨干參與省級高級人才尋訪聯盟,為我省引進高層次人才做出較大貢獻。
⑩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積極參加市級以上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發展活動的布展、路演、宣講、競賽等項目,并取得良好效果。
(2)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中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現資格以來,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項以上:
①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在制定人力資源規劃,組織實施人才引進、人才招聘、人才評價、促進就業創業,開展職業培訓、技能鑒定、社會保障服務、勞動關系協調等工作中作出重要貢獻。
②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制定市(廳)級以上促進就業創業、人才發展、薪酬制訂、社會保障、勞動關系等相關政策、規劃、標準,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
③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積極推動技術成果轉化,參與完成總價值超過200萬元以上公共人力資源服務項目的建設、實施等方面等工作,并取得明顯的社會效益。
④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1項省(部)級以上或2項市(廳)級以上公共人力資源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等項目方案的組織實施,并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
⑤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策劃和組織實施5次市(廳)級以上公共招聘活動、人力資源論壇或研討會、項目對接會等重大活動,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
⑥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在市(廳)級以上人力資源專業個人和項目評選活動中獲獎;或參加全國性大賽,并取得較好成績。
⑦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成功推動孵化5家以上初創企業(正常運行1年以上);或在職業生涯規劃等數字技術推廣應用上作出較大貢獻,并取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⑧長期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基層一線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和服務工作,作出突出貢獻;或作為骨干參與省級人力資源產業園、省級專業性行業性人才市場的創建、運營,取得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⑨作為骨干在人才市場分析、人力資源需求目錄編制、高端鄉情人才數據庫建設上作出較大貢獻,有效推動人力資源供需信息精準及時對接;或作為骨干參與省級高級人才尋訪聯盟,為我省引進高層次人才做出較大貢獻。
⑩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積極參加市級以上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發展活動的布展、路演、宣講、競賽等項目;或大力推動我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并取得良好效果。
(3)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中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現資格以來,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項以上:
①作為單位負責人,通過實施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企業近3年年均營業總收入超過3000萬元,年均納稅總額超過300萬元(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的公司財務報表);或者主持設立2家以上境外分公司(辦事機構),或設立5家以上境內分公司(辦事機構),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②作為單位負責人,近3年來企業均獲得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AAA級以上誠信服務機構,或市級以上促進就業成效明顯機構等表揚。
③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帶領或幫助所在單位創新產品和服務,取得2項以上自主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產品(以批文或證書等資料為準),或在推進人力資源服務產品、技術和模式創新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有項目方案、可行性評估和專家論證結果),并創造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④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完成總價值超過300萬元以上人力資源服務項目的建設、實施等方面等工作,經實踐證明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⑤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組織2次縣(區)級以上人力資源行業論壇、發展研討會、項目對接會等重大活動,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⑥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在市(廳)級以上人力資源專業個人和項目評選活動中獲獎;或參加全國性大賽,并取得較好成績。
⑦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成功推動孵化5家以上初創企業(正常運行1年以上);或在職業生涯規劃等數字技術推廣應用上作出較大貢獻,并取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⑧長期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艱苦邊遠地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基層一線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和服務工作,作出突出貢獻;或作為骨干參與省級人力資源產業園、省級專業性行業性人才市場的創建、運營,取得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⑨作為骨干在人才市場分析、人力資源需求目錄編制、高端鄉情人才數據庫建設上作出較大貢獻,有效推動人力資源供需信息精準及時對接;或作為骨干參與省級高級人才尋訪聯盟,為我省引進高層次人才做出較大貢獻。
⑩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注重擦亮我省人力資源服務品牌,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或積極參加省級以上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發展活動的布展、路演、宣講、競賽等項目,并取得良好效果。
(七)正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評價標準
1.專業知識要求
(一)系統全面掌握和正確運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湖南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條例》等人力資源領域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專業理論、技術、方法,準確把握人力資源工作規律和發展狀況。
(二)具備深厚的人力資源專業水平和豐富的工作經驗,能夠高標準規劃設計、組織實施、評估監督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或人力資源服務項目。能精準指導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等合規高效開展工作。
2.研究成果要求
取得現資格以來,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1項以上:
1.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編寫或修訂2部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公共人力資源服務相關的著作(含標準、規范、規程、教材或技術手冊),或承擔2項以上省(部)級人力資源管理重點課題,或承擔3項以上市(廳)級人力資源管理重點課題的研究。
2.作為主要撰寫人,在省(部)級行業發展論壇、理論研討會上發表具有高水平的學術報告;或在省(部)級行業課題調研活動(有立項通知、結果公告等)中提交具有高水平的研究報告;或在國家級報紙理論版、期刊上發表具有高水平的人力資源專業論文。以上撰寫要求總篇數不低于3篇。民營企業人員可用人力資源工作實踐中的發明專利、項目報告、軟課題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等作為其專業代表作,替代論文要求。
3.作為主要撰寫人,為解決本地區、本行業人力資源服務問題撰寫的調研報告、決策咨詢等被市(廳)級以上部門采用3篇。
3.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要求
工作或經營業績十分突出,作為負責人組織開展人力資源規劃、配置、開發、評價、激勵、社會保障、組織發展等工作,在促進就業、服務人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社會效益。
(1)企事業單位中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現資格以來,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項以上:
①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科學制定本單位人力資源戰略規劃、有效優化組織及人員結構,促進人力資源與事業發展目標高效匹配(有項目規劃方案、可行性評估和專家論證結果),為全面提高單位綜合管理水平作出突出貢獻。
②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在人才招聘、人才評價等促進就業或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經驗交流、發展研討、供需對接活動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③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強化人力資源整體開發,參與制定人力資源管理、人力資源服務、就業創業、勞動關系、薪酬體系與激勵機制等領域的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對促進本單位人力資源開發利用有突出貢獻,受到省級以上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肯定與推介,或者事業單位人員受到記功以上獎勵;或主持(主要人員),參與研究、設計適合單位發展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全面有效促進技術成果轉化,創造顯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④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在本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培養青年人才、開展教育培訓和技能競賽等方面;或在組建省級專家服務團,建設省級專家服務基地上發揮重要作用,推動本單位或本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社會和經濟效益。
⑤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完成總價值超過300萬元以上的人力資源服務項目的建設、實施等方面工作,經實踐證明取得顯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⑥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管理獎項;或參加全國性大賽,并取得全國前三名。
⑦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成功推動孵化10家以上初創企業(正常運營1年以上);或在職業生涯規劃等數字技術推廣應用上作出突出貢獻,并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
⑧作為骨干參與國家級人力資源產業園、國家級專業性行業性人才市場的創建、運營,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
⑨作為骨干在人才市場分析、人力資源需求目錄編制、高端鄉情人才數據庫建設上作出重大貢獻,有效推動人力資源供需信息精準及時對接;或作為骨干參與省級高級人才尋訪聯盟,為我省引進高層次人才做出重大貢獻。
⑩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積極參加省級以上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發展活動的布展、路演、宣講、競賽等項目,并取得顯著效果。
(2)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中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現資格以來,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項以上:
①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在制定人力資源規劃,組織和實施人才引進、人才招聘、人才評價、促進就業創業,開展創業培訓、技能鑒定、社會保障服務、勞動關系協調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并有顯著社會效益。
②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完成1項省(部)級以上或2項市(廳)級以上促進就業創業、人才發展、薪酬制訂、社會保障、勞動關系等相關政策、規劃、標準的制定,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取得顯著社會效益。
③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積極推動技術成果轉化,完成總價值超過300萬元以上公共人力資源服務項目的建設、實施等方面等工作,并取得顯著社會效益。
④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完成2項省(部)級以上或3項市(廳)級以上公共人力資源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等項目方案的組織和實施,并取得顯著社會效益。
⑤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策劃和組織實施10次市(廳)級以上高層次公共招聘活動、人力資源論壇或研討會、項目對接會等重大活動;或組織和實施2次以上國際人才交流等重大活動,在促進企業出海引才、推動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等方面,取得顯著社會效益。
⑥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在省(部)級以上人力資源專業個人或項目評選活動中獲獎;或參加全國性大賽,并取得全國前三名。
⑦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成功推動孵化10家以上初創企業(正常運營1年以上);或在職業生涯規劃等數字技術推廣應用上作出突出貢獻,并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
⑧作為骨干參與國家級人力資源產業園、國家級專業性行業性人才市場的創建、運營,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
⑨作為骨干在人才市場分析、人力資源需求目錄編制、高端鄉情人才數據庫建設上作出重大貢獻,有效推動人力資源供需信息精準及時對接;或作為骨干參與省級高級人才尋訪聯盟,卓有成效開展引才工作,為我省引進高層次人才做出重大貢獻。
⑩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積極參加省級以上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發展活動的布展、路演、宣講、競賽等項目;或大力推動我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并取得顯著效果。
(3)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中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現資格以來,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項以上:
①作為單位負責人,通過實施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企業近3年年均營業總收入超過5000萬元,年均納稅總額超過500萬元,在行業或全省處于龍頭和引領地位(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的公司財務報表);或者主持設立3家以上境外分公司(辦事機構)或設立8家以上境內分公司(辦事機構),取得顯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②作為單位負責人,近5年來企業均獲得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AAA級以上誠信服務機構或省級以上促進就業成效明確機構等表揚。
③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帶領或幫助所在單位創新產品和服務,取得3項以上自主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產品(以批文或證書等資料為準),或在推進人力資源服務產品、技術和模式創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有項目方案、可行性評估和專家論證結果),并創造顯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④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完成總價值超過500萬元以上人力資源服務重點項目的建設、實施等方面等工作,經實踐證明取得顯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⑤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組織5次市(州)級以上高層次人力資源行業論壇、發展研討會、項目對接會等重大活動,取得顯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⑥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在省(部)級以上人力資源專業個人或項目評選活動中獲獎;或參加全國性大賽,并取得全國前三名。
⑦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成功推動孵化10家以上初創企業(正常運營1年以上);或在職業生涯規劃等數字技術推廣應用上作出突出貢獻,并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
⑧作為骨干參與國家級人力資源產業園、國家級專業性行業性人才市場的創建、運營,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
⑨具備國際化視野,能夠提出有重要指導意義的人力資源理論方法或將前沿技術應用于人力資源工作實踐。作為骨干在人才市場分析、人力資源需求目錄編制、高端鄉情人才數據庫建設上作出重大貢獻,有效推動人力資源供需信息精準及時對接;或作為骨干參與省級高級人才尋訪聯盟,卓有成效開展引才工作,為我省引進高層次人才做出重大貢獻。
⑩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有效擦亮我省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品牌,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或積極參加省級以上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發展活動的布展、路演、宣講、競賽等項目,并取得顯著效果的。
(八)計算機(數字技術)應用能力、外語、繼續教育在職稱量化評審環節賦予一定評價分值。
三、破格申報條件
(九)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做出卓越業績、貢獻突出且業內認可,近3年度連續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經2名以上同行專家(具備正高級職稱3年以上)推薦,可破學歷或破任職資歷申報高一層級職稱。
(十)破格申報工作業績和成果要求
1.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
取得現資格以來,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項以上:
(1)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科技類或社科類優秀成果獎二等獎(排名前3);
(2)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人力資源管理重大項目(課題)1項(以有關部門立項、評審、鑒定、驗收為依據)以上;或作為主要成員完成的人力資源管理研究項目轉化后,在行業產生較大影響,并受到同行專家公認;
(3)作為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負責人,所在企業被認定為省級人力資源服務行業促進就業成效明顯機構且所在企業近3年在湖南省年均納稅總額超過1000萬元(以納稅憑證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所附財務報表為依據);
(4)作為單位人力資源負責人,成功引進世界一流的頂尖人才或引進國內外有影響力的高層次人才團隊,且為單位的技術創新取得顯著成效;
(5)獲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等省級榮譽。
2.正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
取得現資格以來,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項以上:
(1)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國家級科技類或社科類優秀成果獎(排名前5)或省部級科技類或社科類優秀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3);
(2)主持完成國家級人力資源管理重大項目(課題)1項(以有關部門立項、評審、鑒定、驗收為依據)以上;或作為主要成員組織實施大中型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的中外投融資、企業改制、兼并重組、管理創新等項目,達到預期目標,成為國內人力資源服務龍頭企業;
(3)作為主要成員,為國家重大戰略任務、重大項目、重大工程提供人力資源專業服務保障,并作出突出貢獻;
(4)被評選為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行業領軍人才;或作為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負責人,所在企業被認定為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行業領軍企業,且所在企業近3年在湖南省年均納稅總額超過1500萬元(以納稅憑證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所附財務報表為依據);
(5)獲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等國家級榮譽。
四、其他
(十一)在年度評審申報材料接收截止日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已退休的人員(含退休返聘)不得參評。因涉嫌經濟或其它重大問題正在立案審查尚未結案,或被采取強制措施或受刑事處罰期間的,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涉及職稱申報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十二)“以上”均含本級。“市”指設區市,不含縣級市。
(十三)申報業績計算時間為任現職以來至接收申報材料之日止,任職年限截止申報參評年度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