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發布2025年遼寧高級經濟師報考簡章發布,將報名時間確定在4月14日9:00-4月24日24:00,要報考的朋友請繼續閱讀下方報考簡章!
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
遼人考函〔2025〕11號
關于做好2025年度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管理、人事考試部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5年度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10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5年度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高級經濟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方式
本考試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時,考試組織機構將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并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政策規定、事項清單、辦事指南、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等,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和報名系統相關說明查詢了解。
各市要按照《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認真做好一次性告知、報考資格核查、日常監管、不實承諾處理等工作。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經濟考試。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有關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等相關職業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五)知識產權專業人員2020年前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中級職稱,可作為報考知識產權專業高級經濟考試的條件。具體由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會同人社部門審核。
(六)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的要求是指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學位,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學位)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2025年年底。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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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安排
(一)考試設置
高級經濟考試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
高級經濟考試設《高級經濟實務》1個科目,題型為主觀題。應試人員須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準,方可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考試時間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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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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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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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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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0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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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經濟實務》(第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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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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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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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經濟實務》(第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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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經濟考試分為2個批次實施。各批次專業類別的劃分和考試時間,視報名情況另行確定。
(三)答題要求
1.本次考試為電子化考試,應試人員須在計算機上進行作答。考場備有草稿紙,應試人員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字跡的簽字筆。
2.高級考試機考系統支持的輸入法: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
3.考試開始5分鐘后,遲到的應試人員一律禁止進入考場,考試開始2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應試人員應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并盡早就座,以預留充足時間用于簽到、測試考試設備等準備工作。
4.建議應試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利用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和考試流程,掌握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5.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列明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安排。
(四)考場設置
2025年度高級經濟考試遼寧考區在省直和各市(不含大連市,大連市單獨設置考區、考場,單獨發布公告)均設考場。報名時選擇省直審核點的報考人員,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省直(沈陽市)組織考試;選擇各市審核點的報考人員,由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在當地組織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參加我省2025年度高級經濟考試的報考人員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進行網上報名。
(一)報名流程
報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冊、填報信息、報名確認、簽署電子承諾書、資格核查(在線核查、現場核查或協助核查)、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等。
(二)報名安排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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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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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體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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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9:00-
4月24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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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及填寫報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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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lnrsks.com)或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點擊“網上報名”快捷按鈕進入報名系統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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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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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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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文件“資格核查與監管”有關要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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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9:00-
4月26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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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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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報考人員按網上規定步驟進行繳費,詳見遼寧人事考試網“互動專區”專欄中網上支付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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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9:00-
6月21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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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打印
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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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應試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軍人可持軍官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同時,請應試人員認真閱讀“應試人員須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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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冊
考試報名前,報考人員須提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完成個人信息注冊。即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個人信息注冊。注冊信息將長久保留,用戶名、登錄密碼、關聯手機號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冊的人員,無法進行考試報名。
1.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
身份信息在線核查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是對2002年至今大專以上(含大專)的學歷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增加本人學歷、學位信息時,請確保證書編號(17或18位)、專業名稱(含括號內文字及標點符號)、畢業時間等與學信網信息完全一致。在線核查“未通過”的,請先自行與學信網信息進行比對,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條正確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報考人員可于信息提交24小時后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在線核查結果,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建議報考人員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
3.在線核查結果提示“未通過”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會影響后續報名,須在報名開始后按規定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驗證/認證報告(PDF格式)進行人工核查。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請報考人員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
4.己注冊的報考人員無需重新注冊,報考前應提前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四)填報信息
擬選擇在遼寧省(不含大連市)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完成注冊環節后可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擬選擇在大連市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在報考省份中可直接選擇“大連市”,具體事宜請咨詢大連市人事考試部門。
1.上傳照片。新注冊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時,必須按要求上傳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如注冊時未上傳,則再次登錄報名系統時提示上傳)。請報考人員務必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提供的工具(點擊下載)對照片進行處理,源照片要求必須為單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證件照,JPG或JPEG,字節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縮放后使用。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按審核意見修改后重新上傳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報考人員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報考人員應對照片質量負責,如因照片質量影響考試、成績或證書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2.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到報名系統后,選擇擬報考的考試項目和報考省份(遼寧省),認真閱讀《報考須知》等相關內容,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報名地市及核查點按屬地化管理原則填報,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報考地市應選擇“遼寧省省直”,核查點應選擇“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其他單位報考人員選擇相應的報名地市及相應的核查點(見附件1)。
(五)選擇辦理方式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其他報考人員在完成相關信息填報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主要包括: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下列報考人員采用網上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的方式輔助各市人事考試部門進行線上資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設定提交證明材料類型和范圍,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的證明事項無需重復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
(1)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學位的報考人員;
(2)按對應專業級別報考條件要求,須提交其他證明材料的報考人員(如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
(3)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因學信網學歷學位認證需要一定辦理周期,報考人員需提前做好認證,以免影響報名。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本通知相關規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現場進行資格核查。
(六)報名信息確認
報考人員需要對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上傳的證明材料等信息進行核對并確認。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的報考人員要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
(七)資格核查與監管
各市人事考試部門依法依規對報考人員進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
對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對相關人員承諾情況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駐沈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資格核查與監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其他各市報考人員資格核查與監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試部門負責。全省人事考試資格核查部門咨詢電話見附件1。
1.在線核查。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
2.免予核查。對已作出承諾,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報考人員簽署承諾書后,可自動通過資格核查。
對于免予核查的人員,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1)隨機抽查。各市人事考試部門應按不低于文件規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報考人員的踐諾情況,特別是所學專業、專業年限、工作單位等信息,并對隨機抽查結果做好記錄及存檔。
(2)重點監管。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將對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督舉報的報考人員進行重點監管,要求報考人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管。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管。(例如:可通過社保信息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的工作單位、專業年限是否屬實)。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3.線上重點核查。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對報考人員上傳證明材料進行線上核查。
4.現場核查。下列報考人員須攜帶對應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其他證明材料以及單位蓋章的《報名登記表》等原件到報考考區人事考試部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①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③撤回承諾申請的;
④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⑤被社會監督舉報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現場核查提交的材料:
①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原件1份;
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③按對應專業級別報考條件要求,須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
④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加蓋單位公章)。
(八)收費
1.根據《關于公布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承擔的38項國家級人事考試收費項目及分成標準的通知》(遼人社函〔2022〕95號)規定,高級經濟考試收費標準為69元/科。
2.我省統一使用易寶支付平臺(支持28家銀行)進行繳費。報考人員繳費后須重新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繳費狀態,如有問題請及時同易寶公司聯系(電話:95070)。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需要非稅收入電子票據的報考人員于考試結束后,登陸遼寧人事考試網,在遼寧人事考試非稅收入電子票據平臺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后8位查詢并下載本人非稅收入電子票據。
(九)準考證打印
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重新登錄報名網站,使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績及證書管理
(一)考試結束2個月后,報考人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查詢考試成績。
(二)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文件要求,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電子證書后,紙質證書仍按照原方式制發。已制發的紙質證書遺失、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
(三)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事宜按照屬地化原則進行。報名時選擇“遼寧省省直”的報考人員請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證書領取公告。其他報考人員請關注各市證書領取公告(詳見遼寧人事考試網“全省人事考試資格證書領取網址及電話”)。省直考區證書領取咨詢電話:024-12333-0。
六、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
2025年版高級經濟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公布。
七、嚴肅考試紀律
(一)各市人事考試部門是規范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主體責任單位,要嚴格履行核查和監管職責。對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各市人事考試部門應及時上報,由部中心或省級考試組織機構在網報系統上對此類人員做標識,同步信息至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1.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2.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3.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二)應試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代報名、代承諾,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并且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三)應試人員應自覺維護考試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經認定屬于考試犯罪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聯合公安、行業行政主管、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八、考務管理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事關廣大應試人員切身利益,考務工作環節多、時間緊、要求高,各市務必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等有關規定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及時開展考試風險梳理和安全隱患排查,落實《經濟機考風險防范及應急處置措施》(附件2),提前做好人員選派、考點考場布置等各項準備工作。要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監考手冊》要求,認真做好考點考務工作人員臨考培訓,切實加強考試現場管理、規范考場執紀,對于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須嚴格執行《機考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基本規則》(附件3),認真履行處理前的告知等程序,確保處理程序依法依規。
(一)信息管理
高級經濟考試考務管理工作使用通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B/S版),機考實施工作使用機考考試系統V5.4版。
(二)考場編排
為盡可能均衡各批次機位需求,減輕各地壓力,考試報名結束后,部中心將根據報考人數劃分各專業類別所在的考試批次,并通過機考系統考前規則模板下發至各地,便于各地編排考場。
各市務必于2025年6月4日前完成考場編排并將數據通過VPN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在提供準考證下載打印服務前,須抽查核對各批次應試人員考試級別、專業類別、考試時間、考點地址、考場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確。
(三)考點考場設置
各市應盡早啟動、落實考點考場設置,做好相應的設施設備檢測及人員選派等工作。實施經濟機考考點和考場設備軟硬件配置要求見附件4。
考試機間距應盡可能加大,有條件的可加裝間隔擋板、防窺膜等輔件。考場須準備紙質版《考場違紀情況記錄單》,用于違紀情況記錄和簽字,如有違紀情況,考后移交省人事考試中心;應準備適量草稿紙供有需要的應試人員使用,考后須如數收回。
考試結束后,須打印機考系統中的《考場情況記錄單》,由監考、主考簽字確認缺考、異常情況等記錄內容,并留存備查。
(四)人員培訓
各市應充分利用部中心提供的機考考務網絡培訓平臺,組織考點主考、考點系統管理員、考場系統管理員、監考人員參加機考考務培訓,并結合當地實際,組織上機操作演練,確保各類考務工作人員熟悉掌握相關業務流程、管理要求和操作方法。
考點系統管理員、考場系統管理員須經網絡培訓考核合格,并完成上機操作演練后,方可上崗。系統管理員上機操作演練內容包括:考試實施完整流程,軟硬件配置檢測,網絡部署故障排查及優化,斷電、斷網等異常情況處置,重置、補時、單機考試、更換備用監考機等應急操作。
(五)考前準備
1.注冊用于高級經濟考試的機考系統考務鎖、監考鎖。未經注冊的考務鎖、監考鎖無法應用于當次機考。
2.協調考點組織模擬測試,確保軟硬件設備、網絡、機房環境等符合機考要求。
3.考前一周,落實主考、監考、系統管理員、后勤保障等崗位人員,落實考點布置和機房準備,協調電力供應部門加強考試期間電力保障等。
4.考前一天,檢查考場環境、機房配置,落實后勤保障;安裝機考系統V5.4版,檢測考試機性能,導入考務數據,獲取考試授權等。準備就緒后,封閉考場。
5.考前24小時內按要求通過VPN下載考試授權,獲取考試授權后的機器設備在啟用前封存保管。
(六)考試實施
各市應嚴格按照機考流程組織實施考試,妥善處理異常或突發情況。考試期間須有專人值班。
考試過程中,系統管理員須在監考端實時關注應試人員的作答狀態,遇到斷網、斷電、考試機故障等問題時,利用重置、補時、單機考試等方法及時處理。異常情況發生30分鐘后仍無法恢復正常考試的,須及時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并注意做好應試人員情緒安撫工作。異常情況及處理結果應書面記錄,并由相關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各市應嚴防出現作答數據丟失或無法恢復等嚴重問題,各考點應在每場考試結束時仔細核查應試人員作答數據,確認無誤后通過VPN上傳;應使用安全可靠的存儲介質,備份考試數據(包括每場考試結束后考點機的備份數據、當天全部場次考試結束后各考場監考端的備份數據),并留存備查。
各市要建立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門參與的考試安全協調聯動機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做到考務任務明確、安全要求明確、崗位責任到人,確保考試平穩有序。
九、其他事項
(一)我省202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二部負責。
(二)各級人事考試部門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三)網上支付熱線:95070
附件:
1.全省人事考試資格核查部門咨詢電話
2.經濟機考風險防范及應急處置措施
3.機考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基本規則
4.經濟機考考點和考場設備軟硬件配置要求
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5年4月3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