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的通知》(人辦發[2002]18號)及有關文件精神,初、中級《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均分為工商管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房地產、旅游、建筑12個專業,其中運輸分為水路、公路、鐵路、民航4個子專業。
  初級和中級均2個科目,具體是:《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均為84分:

專業名稱

專業代碼

專業科目名稱

工商管理

01

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農業

02

農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商業

03

商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財政稅收

07

財政稅收專業知識與實務

金融

09

金融專業知識與實務

保險

10

保險專業知識與實務

運輸

水路

11

運輸經濟(水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公路

12

運輸經濟(公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鐵路

13

運輸經濟(鐵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民航

14

運輸經濟(民航)專業知識與實務

人力資源管理

15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郵電

16

郵電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房地產 

17

房地產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旅游

19

旅游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建筑

21

建筑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