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蘭州理工大學研究生考試即將開始。2022蘭州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還未發布,這里為大家整理了2021蘭州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的內容,供大家參考。有對考試信息不了解的同學,也可以點擊下方鏈接,高頓研招網的老師為大家答疑解惑。
關于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相關部門:
碩士研究生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調劑和錄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環節。
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和《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以及《關于做好甘肅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規定、要求及精神,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規范開展調劑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全力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綜合目前疫情形勢和我校實際,現將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和錄取工作。
各學院(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招生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由學院(部)院長(主任)任組長,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院長任副組長,是直接責任人。根據學科專業實際,按照一級學科成立復試小組,負責專業復試、考核選拔工作,專家組組長由學科責任教授擔任,要加強復試專家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確保所有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和招生單位相關工作辦法規范開展復試、調劑和錄取工作。
二、工作職責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研究制定學校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和錄取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和辦法,部署各學院(部)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和錄取工作,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根據國家下達我校的招生指標總數,按照《蘭州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指標分配辦法》,參考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招生指標分配辦法、綜合考慮各學院(部)申報數量,確定各學院(部)2021年招生指標總數(見附件)。
3.指導開展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各項工作;審批各學院(部)上報的擬錄取名單。
4.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5. 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協調復試錄取工作,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指導、監督、檢查招生工作,匯總、上報各學院(部)復試及擬錄取結果。
(二)各學院(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根據學科專業生源的實際,綜合考慮疫情防控常態化實際,制定調劑復試工作流程、防控措施,自主確定線上復試或線下復試。根據復試方式詳細完善符合本單位學科特點的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和程序,組織開展本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各項工作。
2.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的教師參與復試工作;對參與招生工作的各類人員必須進行招生政策、業務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掌握招生紀律,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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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本單位各專業招生指標分配方案,確定專業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指標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4.原則上按照一級學科,統一組織安排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或筆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等。按照學科專業特點以及對外語口語及聽力水平要求,制定科學、合理、規范有可操作性的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實施方案。
5.審查各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結果。對參加復試但未擬錄取考生給予必要解釋,該類考生的信息也需按順序匯總。
6.溫州研究生分院的招生計劃單列,錄取工作結束后向研招辦報送溫州研究生分院招生名單。
涉及到溫州研究生分院招生政策及待遇,應向擬報考考生充分解釋說明,單列的招生指標應明確到人,給予考生充分的自主選擇權。入學后導師雙選時,可以不計入導師指導的限額人數。
按照《蘭州理工大學研究生分院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溫州研究生分院錄取的考生,一年級在學校集中學習,二年級派出到溫州研究生分院。各學院(部)可根據實際單獨制定有充分吸引力的政策和待遇,鼓勵導師和考生雙方積極參與。
7.按照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關于做好2021國際產學研用合作會議框架下中外導師聯合培養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外司歐亞[2021]246號)文件通知要求,做好國際產學研用專項招生工作,可根據實際單列計劃。
8.保護考生個人信息的隱私,做好考生個人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公示的內容需要經過院部招生領導小組會議審核后對外發布。
9.對本單位復試過程、信息公開、錄取結果負責。
(三)復試小組職責
各學院(部)須成立復試小組,由學科專業教師組成,負責組織復試工作。復試小組組長應由學科責任教授擔任,復試小組專家成員不少于5人,每個小組還需配備1-2名復試助理(秘書),負責線上或線下測試過程中考生的聯絡和協調、小組成員的溝通及成績匯總工作。根據參加復試的人數情況可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須隨機分配進組,其主要職責:
1.負責本學科專業復試考核的實施。
2.明確復試專家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在復試前應召開全體復試小組成員會議,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3.專家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及相關匯總統計資料任何人不得改動,評分記錄及匯總統計表等資料,在學院(部)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后,按學科專業、順序整理后由學院部做好保管工作,研招辦將會同紀檢監察室、保密辦不定期抽查。
三、工作要求
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科學制定復試工作方案、嚴格復試工作過程管理、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加強宣傳引導和輿情處置、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確保今年的研究生復試工作安全、公平,順利完成。
(一)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達到《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二區分數線的考生,均有資格參加復試(一志愿生源充足的除外)。
一志愿上線人數超過計劃120%的學科專業,可在符合國家二區線的基礎上,自行確定復試分數線。
各學院(部)自行確定復試時間、復試流程和實施細則,自行公布一志愿參加復試分數線,確定擬參加復試人員名單并公示。先復試一志愿考生,待調劑平臺開通后,通過調劑平臺確定調劑考生,再對調劑考生進行復試。
2.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招生與學術型研究生按“同一分數標準、同時進行、分類復試、一視同仁、同等對待”的原則做好復試、錄取工作。非全日制生源入學前須有工作單位。
3.參加復試考生總數原則上按本院(部)招生指標總數不低于120%執行。一志愿和調劑志愿分別復試、分別公示。
一志愿(含推免生)和調劑志愿給予“待錄取”狀態的考生總數不得超過學校下達學院(部)的指標總數。無法完成的招生指標需要書面(主管領導簽字、蓋章)交回學校,由學校統一協調其他學院(部)完成。
已經給予“待錄取”狀態的考生,學校錄取工作結束前,確有需要變動的,由學校在本學科專業已經參加復試但沒有被錄取的考生中依次順序遞補,無考生遞補的,招生指標收回,由學校統一協調完成。
4.我校今年有7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指標,該專項計劃不允許挪用。錄取后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保障此類考生進校后的學業質量。
5.可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按照國家政策執行。
6.選擇線上復試方式的,要總結去年的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對使用的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測試和完善,需要和網絡信息中心協調保障網絡暢通。
選擇線下復試方式的,要做好風險評估和相關的應對預案,確保復試專家及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安全,各學院(部)需要準備充足的測溫計、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資,為參加復試的專家及工作人員做好防護。
復試全程要求錄音錄像,除復試系統自帶備份功能外,各學院(部)要準備充足的硬件設備和設施,錄音錄像文件保留1年備查。
(二)調劑工作要求
各院制定并完善具體的實施細則,規范調劑錄取工作程序,強化工作職責和招生學院(部)的主體責任、優化考生服務流程,方案報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方可執行。需要強調的調劑政策如下:
1.對調劑考生的要求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不得低于考生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的、國家規定的二區分數線(含總分及單科)。
(2)不得跨學科門類調劑考生。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擬調入我校學科專業應為同一學科門類相同或相近專業(原則上專業代碼前4位一致,本科專業與擬調入專業相同的考生可以放寬到報考專業代碼前2位一致),且初試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必須相同)。同時,調入一級學科為工學、管理學時,考試科目必須含有統考數學,專業課基本相近。
(3)第一志愿報考照顧類專業的考生若調入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我校非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基本分數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我校照顧專業,必須符合調出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基本分數要求。
(4)工商管理碩士(MBA)、會計專業碩士(MPAcc)以及國際商務碩士(MIB)由經管學院(MBA教育中心)制定實施細則,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要求和我校的相關管理規定,認真做好調劑、復試錄取工作,對考生的前置學歷審核、考生資格審查等工作,要責任到人。
(5)工程管理(125601)及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由機電工程學院根據教指委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我校學科專業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實施細則需要考慮電信學院在該專業的招生工作。
2.調劑工作平臺的要求
(1)各學院(部)應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準確發布計劃余額信息及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基本要求,并積極利用各種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服務。
擬調劑我校的考生,若一志愿報考學校、學科專業及初試科目完全相同,擬調劑我校同一專業,則接收學院(部)應完全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2)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工作,沒有通過此系統的一律無效。一志愿報考本校,錄取類型或專業有變動的,也須通過調劑流程。
(3)調劑平臺開通后,各學院(部)賬號均有完全權限,應指定專人負責,在進行調劑平臺操作時須有兩人在場確認流程和數據無誤方可進行,避免誤操作。擇優選擇調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以及待錄取通知,均需要有內部校驗審核過程方可進行。
四、復試內容和注意事項
(一)復試形式
綜合目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勢,權衡線上復試線下復試利弊,本著將考生和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則,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2021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由各院(部)根據一級學科生源情況,自行確定采取網絡遠程面試方式還是線下復試方式。線上復試方式優先選用中國研招網復試管理平臺,線下復試方式做好應急預案,同時給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校醫院、保衛處做好備案,嚴格按照要求做好校外考生入校復試工作,并做好防疫消殺等工作。
(二)復試內容
我校復試內容按照模塊化形式分為以下三部分:綜合素質面試、外語水平測試(含聽說能力)、專業知識測試,條件允許的部分專業還可適當增加相關技能考核內容。
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復試的重點可以各有側重或微調,需要單獨設置復試模塊的,可參照既定的模塊進行,分值做適當的對應和調整。
(三)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是指前置學歷為大學專科畢業生(從畢業到入學必須有2年間隔)、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
此類考生除參加正常復試流程外,還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100分,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有不及格(低于60分)科目的按照加試不合格不予錄取。由各學院(部)嚴格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流程,自行命題并組織考試。
(四)其它注意事項
1.調劑過程中,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可以對擬調劑考生提出具體的學科專業、學科水平或成績的統一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
2.要切實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對考生信息中有作弊歷史記錄的考生,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嚴肅對待。
五、復試權重、資格審查、體檢及復試費問題
(一)復試權重
1.復試權重是指考生復試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比重,復試成績由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占復試總成績比例為30%)、外語水平測試(滿分100分,占復試總成績比例為30%)、專業知識測試(滿分100分,占復試總成績比例為40%)三部分成績按照比例折算組成,折算后復試總成績滿分100分。
2.復試權重原則上占30%—50%。具體由各學院(部)根據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并和實施細則一起在復試前一周,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對社會公布,一經公布,本招生年度不得更改。
3.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總成績×(70%—50%)/5+復試總成績×(30%—50%)。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和體檢結果不作量化,但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按照校醫院的要求做好準備工作。
(二)資格審查
選擇線上復試形式的各學院(部),負責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網絡線上審查。考生復試前必須在指定平臺上按照指定格式上傳資格審核材料。
應屆本科畢業生:①準考證;②學生證(帶照片頁)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到一張A4紙);③大學期間前七個學期成績單。
往屆畢業生:①準考證;②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到一張A4紙);③畢業證、學位證(帶照片面復印到A4紙)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
選擇線下復試的各學院(部),按照以上要求,當面復核相關材料,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
(三)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校醫院的要求進行,線上考生的體檢工作放到入學后在校醫院進行,線下復試的考生按照校醫院的要求做好體檢工作。
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執行。體檢有不符合入學規定的,按情況保留入學資格延后入學或直接取消入學資格。
(四)復試費問題
參加線上復試的考生,復試時需要在中國研招網復試平臺繳納復試費,參加線下復試的考生,按照財務處和各院(部)的要求繳納復試費。
根據甘發改收費[2010]1915號文件規定,研究生復試收費標準為90元/人/科,其中:復試費按3個科目收取,共90元。有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另收加試費用60元/人(按2個科目收取)。
線上復試的復試費通過復試平臺收取,復試結束后平臺轉入我校財務處。每生25元網上服務費由財務處足額轉入中國研招網,剩余復試費由各院(部)根據復試學生數量按學校財務處規定一次性支取,線下復試的復試費按照財務處的要求繳費,通知收取及監督由學院負責。
參加學校體檢的,體檢費(40元/生)由校醫院按有關規定收取。
財務處對有需要的、參加完復試、繳費成功、需要發票的考生提供收費發票。
六、日程安排
(一)日程安排
1. 3月20日18:00前,各學院(部)將復試工作組名單、調劑公告、復試公告(含各專業招生名額、復試流程以及復試時間等相關安排)紙質版分別報研究生院,電子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中國研招網上傳調劑平臺,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對社會公布。
2. 3月20日至30日,各學院(部)安排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根據實際,至少提前5天通知到每一個符合條件的一志愿考生,做好通知記錄備查。實施方案報研究生院批準后即可進行。
3.3月22日,中國研招網調劑平臺開通,開通后我校還有缺額的學科專業及時發布缺額信息,調劑符合條件的考生,并盡快組織調劑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
4.4月2日,全校調劑復試錄取全部結束,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會議審核招生數據后,對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二)注意事項
1.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各環節須按時按點完成。
2.關鍵節點公示內容必須經過學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后再公示。公示地點在各學院(部)公告欄或網站,注意保護考生個人信息隱私權。
七、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崗位責任制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各項工作和各關鍵環節均落實到人,責任到崗,所有參與復試工作人員均須培訓方可上崗。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
各學院(部)須在復試開始前,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研究生招生監察工作小組負責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監督檢查須覆蓋復試錄取全流程、各環節。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各學院(部)必須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和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專業招生計劃、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復試錄取工作細則、調劑方案及缺額等相關信息。本著“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積極推進招生信息公開。
所有信息公布前須上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經審核同意后對外發布。
4.實行復議制度
研究生院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工作、負責擬錄取數據的審核、公示、上傳、錄檢,錄取通知書發放等工作。
考生如對研究生招生工作有異議,在錄取名單公布之日起10日之內,可向省教育考試院、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生院、紀委、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各學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并給予解釋和答復。
八、后續工作
1.復試結束后,明確為“待錄取”的考生,各學院(部)應將錄取流程、發放錄取通知書、調檔、入學報到、完善個人信息等各環節的時間節點和注意事項告知考生。
2.擬錄取考生的組織關系遷轉,按照規定,省內的考生直接遷移到“蘭州理工大學黨委組織部”;外省的考生遷轉組織關系介紹信的抬頭為“甘肅省委組織部”,去向是“蘭州理工大學黨委組織部”。
3.戶口關系是否遷轉應由考生自行決定,遷移時間段僅限研究生一年級第一學期入學報到前。
4.研究生在校期間不得變更錄取屬性。
5.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檔案必須調至蘭州理工大學,調檔函通過招生管理系統自行打印。
各學院(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考生檔案。由原檔案所在單位密封完好方可接收。新生入學報到前,研招辦提供碩士研究生錄取表,由學院(部)負責逐一放到考生檔案袋內。清點核實齊全無誤后,交學校檔案館。
附件:2021年碩士研究生分學院(部)計劃分配表
蘭州理工大學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