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國民航大學研究生考試即將開始。中國民航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還未發布,中國民航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已公布,這里為大家整理了中國民航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內容,供大家參考。相關考研問題,也可咨詢研招網考研老師,高頓考研老師竭誠為大家服務。
為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工作,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
(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文件以及教育部、天津市教育考試院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特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管理
我校現有四級碩士研究生復試組織機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研究生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學院專業復試小組。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定我校研究生復試方案、分學科專業招生計劃和調劑工作實施細則;研究生部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本學院研究生的復試工作;學院專業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專業綜合測試、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按要求安排專職工作人員負責復試與調劑聯系工作。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3.堅持公平公正。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文件規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4.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養、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堅持客觀評價。合理設計復試內容,統一標準,客觀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6.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接受社會監督。
三、復試
(一)復試時間和復試方式
根據教育部統一安排,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
試工作擬于3月28日左右啟動。
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采用線上復試方式,線上復試平臺選用由學信網(官網)開發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復試共分三批進行,一志愿考生為一批次,其他批次為調劑考生。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向學院提出申請,由學院進行技術兜底保障。
(二)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
1.參加復試的考生為達到國家分數線的合格生源。對于調劑考生,各專業可結合調劑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專業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須提前公開并報研究生部備案。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
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即:國家線總分降20分,單科分降10分。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2.除成績要求之外,各專業還可根據培養需要提出進入復試的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
3.不進行破格復試。
4.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方向)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
5.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三)工作流程
1.復試公告
研招辦于3月下旬將學校復試基本要求在研究生部網站公布;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公布本學院的復試辦法和復試名單,并將網址報研招辦備案。
2.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提交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校驗結果以及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運用線上復試平臺
“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綜合對比“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進行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復試當天,再次對考生身份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具體要求詳見《中國民航大學2021年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
知》及《中國民航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規范》。
考生通過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繳納復試費,復試費標準為90元/人次。
3.復試基本內容和形式
學院針對不同的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1)專業綜合測試
招生學院自行命制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含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2)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以學院為單位組織對復試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和口語水平進行測試。每個面試小組配備2名或2名以上主考教師。主考教師由精通外語的教師擔任。面試試題事先命制若干套,測試時隨機抽取。
(3)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
學院復試小組組織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面試情況做好詳細記錄。
專業課面試試題事先命制若干套,測試時隨機抽取。綜合素質面試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表達能力,專業課
以外其他知識的掌握情況,科研能力、水平和科研成果,實踐能力、團隊協作、思想政治狀況等。
四、調劑
(一)調劑基本條件
1.參加調劑的考生必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考生應充分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主頁發布的碩士研究生
招生目錄中各專業對畢業年限、一志愿、所學專業、同等學力考生等相關要求。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調入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第一志愿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國家相應分數線,同時滿足工商管理(125100)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我校工商管理(125100)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一區相關專業的國家線。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即:國家線總分降20分,單科分降10分。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具體招生專業請咨詢各學院聯系人。
7.原則上專碩不能調學碩。
(二)調劑要求
1.所有調劑考生(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和接收本校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志愿的填報、復試通知的確認以及待錄取通知的確認。
2.我校設定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鎖定期間原則上不得解鎖,如考生確有解鎖需求,請與所報專業聯系人申請。超過鎖定時間系統自動解鎖,考生可繼續保留所填調劑志愿,等待我校選拔結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3.如有個別專業需要再次開通調劑的,由專業所在學院在其官方主頁發布再次調劑公告。
(三)調劑工作程序
1.報名。我校調劑報名開始時間為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時間。開放截止時間以招生學院通知為準,個別專業如需再次調劑,以招生學院在學院主頁發布的公告為準。
2.選拔。我校各招生學院在調劑系統關閉后組織調劑考生選拔工作。招生學院制定明確的調劑工作辦法,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誰選拔、誰負責、誰解釋的原則,綜合考量,擇優選拔。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學院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選拔確定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按不低于調劑需求量的120確定。調劑考生選拔的解釋工作由招生學院負責。
招生學院依據各招生專業(方向)提交的調劑考生初選名單,通過調劑系統管理平臺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如
報名調劑的考生已經接受了其他招生單位的待錄取通知,視為主動放棄我校的調劑志愿。
考生應密切關注調劑系統內通知(請勿屏蔽系統通知),須在招生學院規定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接受或拒絕復試通知,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我校將撤銷復試通知,遞補其他考生。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確認導致復試通知逾期被撤銷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3.復試。具體復試要求及安排由招生學院確定并通過學院官網進行發布。
4.待錄取。我校將根據各學院報送的待錄取名單,及時通過調劑系統管理平臺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如考生已經接受其他招生單位的待錄取通知,視為主動放棄我校的待錄取資格。
考生應密切關注調劑系統內通知(請勿屏蔽系統通知),須在招生學院規定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接受或拒絕待錄取通知,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我校將撤銷其待錄取通知,遞補其他考生。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確認導致待錄取通知逾期被撤銷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考生一旦接受待錄取,我校將不接受取消待錄取申請,請考生在接受待錄取時慎重決定。
五、錄取
(一)錄取規則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專業綜合測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50分,外語測試50分。復試
總成績折算后滿分為100分(百分制折算方法由各學院根
據學科情況制定,報研究生部備案并提前向考生公布),折算后成績60分以下即為復試不合格。
2.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加權求和,排列錄取順序。初試成績的權重為總成績的50,復試成績的權重為總成績
的50。
錄取時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先錄取第一志愿復試合格的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調劑考生根據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總成績相同時,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確定錄取規則并在學院復試工作辦法中明確告知考生。
3.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4.思想政治
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復試成績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學力加試成績60分以下。
4.錄取為定向就業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協議。
5.未按時提交畢業證書等需提供的材料。
6.提供虛假信息。
(三)入學復查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要求,已錄取考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畢業后派遣至定向單位就業。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五)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學制、錄取類別(定向、非定向)等,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六)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日前(以學校規定的入學報到日為準)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六、體檢
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
(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由考生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接受待錄取后將有效體檢報告(體檢日期距復試日期三個月)在規定時間寄送至招生學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信息公示
擬錄取名單(包含考生編號、考生姓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將在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工作主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各學院在本單位網站上開辟專欄,向社會公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各學科、專業(方向)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大學生士兵計劃”等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應進行說明)。
八、復試方案的實施及應急措施
各學院根據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分專業的復試方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并對外公布。各學院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確保復試過程安全平穩。
各專業復試小組成員在復試過程嚴禁使用手機,須嚴格遵守《中國民航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規范》。復試過程應保持嚴肅,面試教師不得隨意走動、接電話、交頭接耳,考生面試過程必須確保面試小組成員全部在場。
復試過程各專家小組所在場所須錄音錄像,考生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線上復試平臺選用由學信網(官網)開發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若因網絡、系統等突發情況出現,選用“中國移動云考場”等技術平臺做為備選。復試工作開始前,學校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如遇學校網絡、電力出現問題阻斷復試進行,將另擇時間安排此批復試;如學生網絡出現問題,待其改善網絡后同下一批考生一起復試。
九、監督與申訴
學校紀委辦、監察處將對復試錄取工作開展監督巡查,各招生學院紀委書記、總支紀檢委員對本培養單位復試和錄取工作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推免資格、復試組織、調劑、錄取等方面的監管,巡查復試錄取現場。
舉報方式:
中國民航大學研招辦電話:022-24092146中國民航大學監察處電話:022-24092242電子郵箱:caucyjs cauc.edu.cn
十、其他
1.疫情應急處置按照《中國民航大學校園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方案》(第三版)執行。
2.考生可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主頁(http://www.cauc.edu.cn/yjsb/zsgl/ssyjszs.htm)查閱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了解相關專業的報考條件、研究方向、初試科目、復試科目、招生人數、學院聯系方式等信息。
3.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招生當年教育部相關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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