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樂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經發布,各位同學注意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高頓考研為大家整理了上海音樂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上海音樂學院202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藝雙馨、紅專兼備,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把握學科前沿,具有從事高水平音樂研究、創作和表演藝術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和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學科專業方向及導師(詳見官網)
三、學習年限與學習方式
基本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根據教育部教學[2016]9號文件的指示精神,我院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均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
四、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預分情況僅供參考,最終以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我院將根據國家最后下達的招生計劃,同時結合學院學科分布的實際情況以及學科建設的實際要求,對各學科專業的招生名額進行分配。我院開設以下專項計劃招生(由國家下達具體專項計劃名額):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學院將結合考生成績、學院學科分布的實際情況、學科建設的實際要求,擇優錄取。
五、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研究生招生考試:
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⑵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⑶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⑷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23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b.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c.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2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同等學力報考者須提交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并在復試階段進行加試,同等學力跨專業報考者還須提交相關專業學術成果;
d.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提交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并在復試階段進行加試;
e.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f.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提交相關證明。
2.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⑴應為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關于“高等學校學生”身份的具體規定按照教學廳[2016]7號文件執行);
⑵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3.符合教育部辦公廳下達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通知要求的,可以報考“少民骨干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數以教育部辦公廳文件為準。
4.報考音樂影像志學方向的考生應為各類音樂院校本科學歷并對影像有一定基礎者;具有影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者須具有一定音樂基礎及器樂演奏水平。
5.馬克思主義藝術學(團隊)方向不接受同等學力報考。
六、報名
㈠網上報名
1.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2.報名流程: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請考生認真閱讀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院的網上公告,按報名網站的各級網上公告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考生本人的網上報名號和密碼請務必牢記。
3.網上報名時請務必在備用信息欄填寫報考導師。
注:若為團隊導師,則以“團隊(導師姓名)”格式填寫報考導師。
4.考生應至當地省(市、自治區)高招辦指定的報考點報名及參加考試。
5.報考音樂文獻編譯領域的考生初試外語語種如下(其余各專業方向的初試外語均必選英語):
⑴報考音樂文獻編譯-英語:初試外語必選英語;
⑵報考音樂文獻編譯-日語:初試外語必選日語;
⑶報考音樂文獻編譯-俄語:初試外語必選俄語;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少民骨干計劃”的考生須按照上述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應當選擇相應的專項計劃,并如實填報相應的專項計劃相關信息。
㈡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于規定時間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辦。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并配合報考點采集本人圖像等電子相關信息。
2.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
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5.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的,應于報名階段與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6.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㈢提交材料
1.以下類別的考生在指定報考點辦理完畢資格審查等手續后,在下表規定時間之前(以郵戳為準)將以下材料寄至或交至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南樓317室);
2.我院在初審考生報考材料后,準予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參加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
考生,應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我院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報考者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報名材料與報考費概不退還;
4.同等學力報考人員,需如實填寫自學情況,進入復試后,須加試兩門本專業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詳見附錄);
5.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院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考試
1.考生應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我院不再給考生寄發《準考證》;考生打印《準考證》時須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進入復試者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初試準考證參加復試,屆時考生可登陸我院研究生部網站查詢復試名單。
2.初試日期:2022年12月24日、25日
復試日期:2023年4月上旬,具體日程安排以我院研究生部網站公布的通知為準。
3.初試地點:在上海報考點報考的考生,所有筆試科目在本市考試院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在外省(市、自治區)報考點報考的考生,在當地省(市、自治區)研招辦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
復試地點:上海音樂學院本部
4.文化課考試:
國家統考的思想政治理論、外語,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命題;
5.專業課考試:
報考各表演專業的考生,應根據相應的專業主課考試曲目要求(詳見附錄),填寫《考試曲目表》(請從我院研究生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填寫),并在參加復試專業考試時現場提交。曲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考試時提交自備的伴奏樂譜(不接收簡譜)。注:如屆時考生放棄考試,請來電告之我辦,以便合理安排考試順序。
6.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攜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相應復印件(應屆生帶學生證)于復試前至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資格審核、繳納復試費等事宜。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還須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成人高校、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驗原件交復印件);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提交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跨專業報考者還須提交相關學術成果。以上材料的具體提交日期另見復試通知。注:凡參加復試者,請根據考試要求提交相應的論文、作品等材料(詳情參見附錄),以供考官參閱。
7.考試科目、考試具體要求、參考書目等內容詳見附錄。
八、錄取
1.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規模和錄取分數要求,參照本院各學科專業的招收名額預分方案,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成績,并結合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和專業發展潛能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多方面因素擇優錄取。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定向就業的碩士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3.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屆時將公示于我院研究生部網站。
九、住宿
我院將為非上海市戶籍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十、學費及獎助政策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8000元/年,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23000元/年,非全日制藝術碩士專
業學位研究生55000元/年。
獎助政策參照國家相關文件,并結合《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辦法》《上海音樂學院研
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暫行辦法》《“中銀上音優秀研究生獎學金”評審辦法》《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細則》《上海音樂學院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三助”崗位管理
實施細則》執行。
十一、其他
1.招生工作期間的政策和規定按國家有關部門及教育部最新文件執行。本章程公布后,若上級部門在
2023招生年度出臺新的政策,我院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在網上予以公布。
2.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的要求,我院可做相應調整,并及時在網上予以公布。
3.有關招生信息請留意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網站,如有變動,以網頁公布的信息為準。
十二、聯系方式及申訴渠道
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汾陽路20號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南樓317)郵編:200031
文章來源: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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