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審計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經發布,各位同學注意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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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審計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校簡介
南京審計大學始建于1983年,是我國審計高等教育發源地之一,原隸屬于審計署;2000年辦學體制調整為“省屬共建、以省為主";2011年成為教育部、財政部、審計署與江蘇省“三部一省“共建高校。
2003年經教育部批準,學校與南京大學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2011年成為全國首批審計專業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13年成為學術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21年獲批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現有統計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3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
學校堅持“特色、質量、國際化”辦學理念,不斷提升學科建設水平,擁有江蘇高校優勢學科2個(工商管理、應用經濟學)、江蘇省重點學科6個(統計學、理論經濟學、法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公共管理、馬克思主義理論);在第四輪全國學科評估中,工商管理一級學科評估結果為B;在江蘇省研究生教育工作綜合評價中連續3年獲評A等。在上海財經大學高等研究院發布的《2021全球高校經濟學研究力評估》中,我校首次進入兩岸暨港澳地區前十,在2021軟科世界一流學科排名中,我校經濟學學科首次上榜,位列世界401-500名;2021年“軟科“中國最好學科排名,應用經濟學和工商管理進入前20%。我校工程學首次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我校經濟學榮登"2022軟科世界一流學科排名“榜單,位列中國排名16-30,世界排名201-300。
學校建有“現代審計發展研究中心”“經濟監督研究中心”“金融風險管理研究中心”“政府審計與區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江蘇勞動法治研究基地”和“江蘇科技金融體系創新研究基地”等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6個,“公共工程審計”“審計信息工程”“金融工程”和“江蘇省審計大數據工程”等省級重點實驗室4個;與中央軍委審計
署、國防大學聯合勤務學院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與江蘇省審計廳、廣東省審計廳等審計機關、北海市、淮安幣、珠海幣等地方政府合作,先后成立北海審計研究院、淮安研究院、粵港澳大灣區審計研究院等校地聯合研究院,不斷提高社會服務能力;主辦的《審計與經濟研究》為CSSC I來源期刊、全國高校社科名刊,《南京審計大學學報》為CSSCI來源期刊(擴展版)、全國高校社科精品期刊。
學校作為審計署和教育部合作設立的“中國政府審計獎學金”項目承辦單位,以及商務部“援外學歷學位教育“承辦單位,招收和培養來自“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審計專業碩士研究生,高質量通過教育部來華留學質量認證;被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認證為中國唯一的“內部審計教育伙伴"(IAEP)合作級高校,與全球伙伴高校開展學生互換、教師互聘、學分互認、科研合作;被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評為“全球培養ACCA人才最多大學”“白金級培訓機構”。學校與法國SKEMA商學院等海外高校答署雙碩士合作協議,研究生在讀期間可提出申請,符合條件者赴對方學校學習一年,達到兩校學位授予條件時,可獲得我校及對方學校碩士學位。學校畢業生競爭力強、就業率和就業層次高。學校畢業生就業競爭力指數、平均月薪、畢業生愿意推薦母校的比例等指標連續多年在江蘇高校中名列前茅。全體南審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錯定“十四五”發展目標,為加快建設一流特色大學而努力奮斗。
—、招生計劃
2023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擬招收825人,其中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226人,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509人,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90人。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各專業擬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招生人數將根據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及我校實際生源情況進行調整。
二、學制、學費與獎助
最終收費以上級部門批復為準。
我校設置各類全日制研究生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2萬元/年,審計長獎學金1萬元/年,國家助學金0.6萬元/年;學業獎學金一等1.2萬元/年、二等0.9萬元/年、三等0.6萬元/年、學業獎學金單項每項0.2萬元/年;“三助“崗位酬金約500元/月,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
三、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同等學力報考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必須于2022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書面申請(過期不再接受申請),并附:心大學本科階段8門專業主于課程修讀合格的成績單原件(須由本科院校教務處或自學考試主管部門蓋章證明,也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成績單并加蓋檔案復印證明單位印章);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
刊發表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相當于學士學位水平的研究論文復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權頁、目錄頁、知網檢索頁、正文)。經我校審核同意后,申請者方可辦理正式報名手續;審核不通過或未經我校審核擅自報考者,不予準考。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千課程(非全日制考生不加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4)巳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冢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我校不接收推免生。
四、報名
學校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和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時公布、調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關信息,保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原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網上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一)網上報名要求
l.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患。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 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6.符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五十條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符合第五十九條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7報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以定向就業形式報考。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通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的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四)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福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五、考試和錄取
(一)初試
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初試地點由報考點確定。初試科目見《南京審計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復試
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我校按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確定后另行公布。
(三)錄取
錄取為非定向就業考生,人事檔案須調入我校,否則不予錄取。
六、其他
l研究生招生錄取各工作環節的有關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項,將會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告。
2復試通知、擬錄取名單等材料不寄發,請考生及時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并保持手機暢通。
3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4我校研究生教育及宿舍設在浦口校區,住宿按學校規定執行。
5.未盡事宜,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各招生學院網站通知。
七、聯系方式
文章來源: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