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慶師范大學考研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出爐!為了讓報考重慶師范大學的同學更清楚復試有關信息,高頓小編特整理了以下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2023重慶師范大學考研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招生計劃
  重慶師范大學在國家初試分數線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各研究生招生專業上線情況、專業目錄已公布計劃、學科發展需要、導師隊伍現狀、就業率和現有基礎條件等,確定各學院實際招生計劃。各學院復試與錄取工作小組在學校下達的本學院招生計劃總量內,自主開展分專業招生計劃分配,報研究生院審查備案。
  二、復試分數線
  重慶師范大學根據國家初試分數線、各招生專業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按照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的標準(第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的專業除外),劃定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含專項計劃),在重慶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統一公布。達到重慶師范大學各專業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取得重慶師范大學復試資格。
  符合初試加分和照顧政策的考生,復試前應按照重慶師范大學要求提供相應的申請材料,經審核后達到復試分數線的,取得復試資格。相關政策如下:
  (一)初試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4.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二)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符合重慶師范大學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分數要求的考生,須是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三、復試方式、程序及內容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思想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復試方式及進度安排
  重慶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的方式進行,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按照學校及各招生學院的要求,到校進行集中復試。
  復試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取得重慶師范大學復試資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在2023年3月25日至4月15日期間完成,第二階段為調劑考生復試,在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具體時間和安排詳見各招生學院網站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二)復試流程及相關要求
  1.公布復試方案
  (1)重慶師范大學在研究生院官網公布學校復試與錄取工作辦法、調劑工作辦法等信息。
  (2)各招生學院公布經學校研究生院審核同意的本學院復試與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和調劑工作實施細則。
  2.學院復試前準備
  (1)人員遴選培訓。遴選組建復試專家和相關工作人員,開展工作培訓,嚴明工作紀律,強化政策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履行復試、調劑有關政策和相應職責。
  (2)復試命題。各學院復試專家組嚴格按照《重慶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管理工實施細則(修訂)》要求開展命題工作。
  (3)復試安排。做好復試相關工作的安排及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的模擬演練。
  3.考生繳費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復試前規定時間內按照重慶師范大學要求方式繳納復試費用,復試費150元/人。由于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復試的不予退費。
  4.考生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核
  考生憑準考證和居民有效身份證,攜帶學籍學歷證明材料,在招生學院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復試報到和資格審核。報到時,招生學院學對考生的學籍學歷證明材料、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學籍學歷證明材料如下:(1)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3)取得境外大學文憑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4)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本科考生,須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績證明。(5)因姓名更改或身份證號變更導致學籍學歷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還須提供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進行查驗。
  網上報名階段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按招生學院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學籍學歷證明材料的電子版(或相關證明的掃描件)遞交學院。
  5.聯系復試考生
  各招生學院及時聯系參加復試的考生,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支持與服務;暢通考生聯系咨詢渠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6.復試實施
  (1)考生憑借準考證和居民有效身份證,參加復試。
  (2)復試正式開始前,工作人員要對考生進行身份核驗。核驗完成,考生方可參加復試。
  (3)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
  (4)復試結束后,引導考生有序離場。
  (三)復試內容及形式
  1.英語水平測試
  考查考生英語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測試方式主要以問答、對話交流的形式,測試時間每生不少于5分鐘,測試成績滿分為20分。
  2.專業筆試
  專業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共考試1科,考試時間2小時,滿分為100分。試題內容為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具體詳見各學院發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3.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預先命制一定數量復試題目,通過抽簽方式確定各位考生具體復試內容,已抽取的復試試題不得再次使用。復試專家組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現場獨立打分。每生測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測試成績滿分為80分。具體內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2)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4)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5)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6)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同等學力加試
  除工商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兩個專業學位外,其余同等學力考生均須加試。同等學力加試共2科,采取筆試閉卷方式進行,每科考試時間2小時、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試題內容為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具體詳見各學院發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5.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工商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兩個專業學位,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方式參照同等學力加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生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復試總成績
  1.工商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復試總成績組成
  復試總成績(滿分300分)=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
  2.其他專業復試總成績組成
  復試總成績(滿分200分)=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3.成績公布
  復試成績由重慶師范大學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統一公布。
  四、調劑
  調劑工作按照《重慶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及各接收調劑招生學院調劑工作實施細則執行。
  五、擬錄取
  (一)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包含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初試總成績權重為60%,復試總成績權重為40%。計算規則如下: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總分滿分)×100×60%+(復試總成績÷復試總分滿分)×100×40%。
  (二)擬錄取原則
  嚴格按照同一類型、同一專業、同一復試批次參加復試的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擬錄取(音樂與舞蹈學按招生方向擬錄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則:
  1.第一志愿考生、各批次調劑考生分別排序。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單獨排序。
  3.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單獨排序。
  4.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依次按照初試總成績、初試業務課一、初試業務課二、初試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初試外國語的優先級進行排序。
  (三)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予擬錄取
  1.英語水平測試成績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
  2.專業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3.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低于48分(不含48分)者;
  4.同等學力考生任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工商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兩個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6.報考、復試和錄取期間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
  (四)擬錄取名單公布
  所有擬錄取名單由重慶師范大學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統一公布。
  六、信息公開
  (一)在復試、錄取階段,重慶師范大學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統一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總成績、綜合成績等信息)及其他復試錄取信息,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政策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
  (二)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不予注冊學籍。
  (三)重慶師范大學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學院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信息平臺站內信息、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布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檔案材料
  (一)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重慶師范大學將向擬錄取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單位所在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二)擬錄取為非全日制的考生、定向就業的全日制考生,應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并在重慶師范大學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各招生學院。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無法錄取,重慶師范大學不承擔責任。
  八、體檢
  擬錄取考生體檢工作在入學時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九、資格復查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入學后3個月內,重慶師范大學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工作要求
  (一)嚴格工作紀律
  強化復試人員的紀律意識和安全保密意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復試試題、尚未公布的復試結果和考生敏感信息等,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安全穩定和公平公正。學院復試與錄取工作小組要對本學院復試過程、復試程序、復試結果負責。各復試專家組組長要對本復試小組的復試過程、復試程序、復試結果負責。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與當年復試與錄取相關工作。
  (二)加強監督巡視
  研究生院會同重慶師范大學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成立督查組,對重慶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督導巡查,各學院紀委對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對復試工作不規范方面及時進行糾正。
  十一、申述與復議
  重慶師范大學在復試、調劑和錄取期間提供申訴與復議渠道,聯系方式如下:
  研究生院電話:023—65910997,郵箱:csyz@cqnu.edu.cn
  校紀檢監察室電話:023—65362471,郵箱:jw3@cqnu.edu.cn
  十二、考生咨詢
  研究生院聯系咨詢電話:023-65910997。
  招生學院咨詢聯系電話詳見《重慶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學院聯系表》。
  十三、其他
  (一)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及重慶市相關文件執行。
  (二)本辦法由重慶師范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整理自重慶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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