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西南交通大學考研復試及擬錄取工作辦法已出!其研究生招生復試形式原則上均為線下復試,具體內容如下:
2023西南交通大學考研復試及擬錄取工作辦法
  一、關于復試
  (一)復試人選
  1.對照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分數線),根據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的決議,劃定《西南交通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簡稱學校分數線,含各專項計劃),各專業復試分數線將在各學院復試細則中予以公布。達到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均為合格復試人選,學院不得出臺歧視性或有違公平的規定。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必須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學院只可按照招生簡章中所列的招生學科專業確定復試分數線,不得按照研究方向或其他類別確定復試分數線;確定后的復試分數線方案須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
  表1:西南交通大學各專項計劃及單獨考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專項計劃名稱

報考學科滿分

總分

單科

援藏計劃

500

≥251分

 

退役大學生士兵

500

≥318分

 

300

≥215分

 

單獨考試

500

≥310分

單科滿分100≥30

單科滿分150≥45

少數民

族骨干

工程碩士

500

≥310分

 

非工程碩士

500

≥321分

 

300

≥210分

 

工程碩士專業代碼前四位為:0854電子信息類、0855機械類、0856材料與化工類、0857資源與環境類、0858能源動力類、0859土木水利類、0860生物與醫藥類、0861交通運輸類

  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符合上述復試加分和特殊復試分數線政策的考生須于3月25日之前(逾期不予辦理)向西南交通大學研招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材料可發至郵箱:yzb@swjtu.edu.cn),西南交通大學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政策進行審核。
  3.對于初試成績不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均不得進行破格復試。
  (二)復試要求
  學院及各復試小組要精心準備面試的人員、場地、設施等,要充分展示西南交通大學的“雙嚴”傳統和優良的精神風貌,確保面試過程規范、嚴謹、有序。復試專家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須有相應的辦法和細則,并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同一學科專業不同復試專家組之間要確保復試的時間、方式、程序、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一致,確保公平、公正。
  1.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同一招生單位的同一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或者同一類型的考生必須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相同方式的復試,學院自主決定是否對已經通過復試的推免生進行再次復試,推免生再次復試的成績僅作為水平評價,不作為錄取依據。
  2.進入復試的考生,考生登錄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swjtu.edu.cn)注冊,并且按各招生學院復試細則通知要求提交相關材料且接受審核,材料包括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體檢表、個人標準證件照、身份證掃描件、誠信承諾書、本科學習成績單、外語等級考試成績單、學科競賽獲獎證明、科研訓練、社會實踐、獲獎情況等報名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3.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各學院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按照保密材料管理規定做好相應的安全保密工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
  4.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復試過程中要做好詳細記錄,復試專家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須有相應的辦法和細則,并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復試成績統計完畢后,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試題、錄音錄像等材料至少要在各學院封存3年備查。
  (三)復試形式
  2023年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形式原則上均為線下復試。各招生單位應充分考慮組考方式、復試人數、學科專業特點等,提前組織專家命制好充足的試題,并防止試題外泄。
  若遇不可抗力因素無法開展線下復試工作,復試形式和時間學校在做出研究后另行通知。
  (四)復試時間:2023年3月23日—4月20日。
  各學院一般應于4月5日前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于4月2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
  (五)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方式包括:筆試、實踐能力考核和面試。
  其中,筆試和實踐能力考核各學院可根據學科情況自行確定是否開展,并確定各部分的比例。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具體時間復試專家組可根據復試情況適當調整。
  面試的基本內容應主要包含以下三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招生學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
  (2)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力和口語;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
  (3)綜合素質及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團隊協作意識與能力;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六)關于加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滿足學校招生章程中同等學力報考條件,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2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不少于2小時,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試卷及答卷由學院保存3年備查,學院報送擬錄取名單時須將加試信息一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項目管理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七)復試的實施
  1.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兩識別”、“四比對”、“三隨機”原則,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做到程序公開、操作規范。
  2.科學制定復試實施細則。各學院要制定本單位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細則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紙質稿須經本單位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電子稿發至yzb swjtu.edu.cn)審核通過后,在本單位網站和學校研招網上提前公布,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3.提交復試名單。學院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系統提交復試名單,并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應進行說明,并通知到每位符合復試要求的考生。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是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中的重要環節之一,審查工作由招生學院負責,應當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掃描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5.身份核驗。學院要逐一核查考生的初試準考證、相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的一致性,對考生進行“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嚴防替考;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招生學院應當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
  6.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準確解讀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7.學校或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8.各學院對所有參加復試工作的導師、工作人員必須進行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政策、業務和保密與廉潔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學術評價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對不稱職的復試人員要及時更換。
  9.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每個復試小組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存備查。
  10.學院要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確保應考盡考。
  (八)復試費用繳納
  1.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發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規〔2022〕484號)的規定,參加西南交通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考生須交納復試費120元/人。
  2.交費時間及方式詳見研招辦主頁《西南交通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體檢繳費說明》。
  二、調劑
  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調劑工作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https://yz.chsi.com.cn/)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調劑錄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
  (一)調劑信息公布
  一志愿生源上線人數不足或經復試后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根據學科情況可適當接收考生調劑復試,但調劑工作須在一志愿復試完成后開展。學院根據國家政策和學校有關要求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細則時,其中調劑工作辦法應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各學院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辦法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
  (二)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達到西南交通大學各學院確定的調入學科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A類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A類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9.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的成績要求不低于教育部劃定的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10.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11.西南交通大學2023年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均不接收調劑。
  (三)調劑程序:
  第一步:相關學院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后臺管理系統公布接收調劑復試考生的學科專業和調劑復試缺額等信息,設置接收考生調劑的學科專業及初試成績要求。
  第二步: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含非第一志愿報考西南交通大學考生和第一志愿報考西南交通大學校內調劑考生)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申請志愿。
  第三步: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登錄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swjtu.edu.cn)注冊,并按學院復試細則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第四步:相關學院及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后臺管理系統對申請調劑復試考生進行審核,遴選擬復試考生。
  第五步: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擬進入調劑復試的考生復核后,學院在“調劑服務系統”向考生發出復試通知。
  第六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接收復試通知,并按相關學院的要求按時參加復試。學院于網站公示調劑復試人員名單。
  第七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嚴格按照西南交通大學調劑要求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進行審核,并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向審核合格的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對于審核不合格的擬錄取考生取消其資格,對應的招生計劃將不再用于所在學院,同時酌情扣減該學院下一年的招生計劃。
  (四)其它調劑內容說明
  1.西南交通大學開放、關閉調劑系統時間請關注教育部研招網調劑系統信息。
  2.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一般不得低于12個小時(按研招時間設置做相應調整)。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單位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3.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招生單位自主設定,最長一般不超過36小時(按研招時間設置做相應調整)。
  三、體格檢查
  考生需在擬錄取后按照學校統一要求,提交本人的體檢報告。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意見》(教學[2003]3號)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號)執行,各招生學科專業可結合本學科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
  為方便考生,學校集中安排的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體檢在校醫院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日   期

時   間

地點

3月23日-4月3日

(周末、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九里校區校醫院

犀浦校區校醫院

4月5日-4月15日

(周末、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犀浦校區校醫院

  備注:如考生無法在校醫院進行體檢,可選擇社會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按照要求在復試時將體檢表交至學院。
  體檢程序:
  第一步:參加復試的考生在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swjtu.edu.cn),資料下載欄目中下載《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本次體檢只須進行表格中所列的項目,表格中未列項目不做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后用A4紙(單頁)打印一份并粘貼照片。
  第二步:選擇在西南交通大學醫院進行體檢的考生在網上交納體檢費。根據四川省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研究生招生復試體檢費為69.15元/人。
  第三步:考生持網上交費憑據和《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到西南交通大學醫院進行體檢。
  第四步:體檢完成后考生到相應學院參加復試并將加蓋醫院體檢專用章的《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交至學院。
  交費時間及方式詳見研招辦主頁《西南交通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繳費說明》。
  四、擬錄取
  (一)招生計劃
  各學院嚴格按照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全日制招生計劃與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對于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且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人數大于或等于招生章程公布的擬招生人數的學科專業不得調減招生計劃;對于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或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人數小于招生章程公布的擬招生人數的學科專業可適當調減招生計劃。各學院“單獨考試”、“援藏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等專項計劃招生指標不能挪用。
  (二)擬錄取原則
  1.考生擬錄取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其中,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又分別由筆試、實踐能力考核和面試三部分組成,三部分的占比由學院根據招生總體情況確定。同時,所有擬錄取考生的面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必須不低于60分,面試成績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2.擬錄取總成績中初試成績所占權重控制在60%-70%,具體由各學科專業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自行確定,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復試成績(百分制)=筆試成績×權重+實踐能力考核成績×權重+面試成績×權重
  擬錄取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
  3.各專業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以考生擬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擬錄取。部分專業(領域)按方向錄取時,須在學院復試及擬錄取細則中說明,并提前向考生公布各方向擬招生人數。
  擬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照初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初試成績相同,則按照初試業務課一、業務課二、外語科目的順序逐一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若通過前述內容仍不能確定錄取人選時,由學院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確定最終擬錄取人選。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與普通計劃考生一同排名擬錄取。專項計劃考生不參與普通計劃考生排序,在其專項計劃范圍內擇優擬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主干課程不計入總成績,但各門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三)不予錄取情況
  1.各學院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一律不予錄取,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的(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考生不予錄取。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3.對于不符合有關招生政策規定擬錄取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各相關學院不得再進行補錄;對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無論何時,一經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四)擬錄取名單公示
  1.各學院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必須通過研究生招生系統提交擬錄取名單,并在線打印擬錄取名單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紙質稿須經本單位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在本單位網站上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內容須包括擬錄取考生姓名、考生編號、擬錄取專業代碼、專業名稱、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擬錄取總成績信息,并對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及調劑錄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3.按照教育部要求,全校擬錄取名單將由研招辦在學校和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學校將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審核。公示結束后,學校按要求將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學校上報平臺的信息為準。未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五)錄取
  1.擬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和非定向兩類(單獨考試和少民骨干計劃只能錄取為定向類別)。
  錄取為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由研招辦統一印制)一式四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定向單位留存、另外兩份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原則上西南交通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且定向就業的考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類別,考生在擬錄取前均須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擬錄取考生經公示無異議和教育部錄檢合格后才確定為正式錄取,西南交通大學預計于2023年6月底向正式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3.錄取的新生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入學報到時須取得本科畢業證,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4.入學后3個月內,西南交通大學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含筆試、面試、加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本單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和擬錄取結果全面負責,充分發揮領導小組在民主決策、嚴格把關等方面的作用;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事件,一律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絕不姑息,且扣減相關學院下一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招生制度。
  2.學校對考生提出的異議、申訴或舉報,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屬于對政策執行存在異議的,應當及時書面或口頭答復申訴人;屬于對違規違紀行為舉報的,應當組織紀檢監察等機構進行調查,并按《信訪條例》等有關規定作出書面答復。
  3.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院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監督、檢查。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的組織與實施進行再監督。各二級紀委要履行本單位監督職責。學校設立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舉報方式如下:
  舉報郵箱:yzb@swjtu.edu.cn,jwbgs@swjtu.edu.cn(僅受理違紀違規舉報)
  舉報電話:028-66367136
  舉報平臺:學校主頁http://www.swjtu.edu.cn中“監督舉報平臺”
  受理部門:西南交通大學研招辦、紀委辦公室(監察處)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犀安路999號
  郵政編碼:611756
  各學院要在實施細則中公布受理申訴和舉報的聯系方式。
  4.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要求、復試方案和實施細則、擬錄取工作辦法、擬錄取結果等信息要及時公布、公示。
  5.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要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部門及其通訊地址,保證考生舉報、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六、違規處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1)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3)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4)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招生單位、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3.招生工作中,嚴禁學校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包括在校生)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嚴禁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場所和設施,嚴禁招生單位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4.招生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過程中的亂收費行為,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七、其他事項
  1.各學院要按本實施辦法中各項規定認真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工作,確保復試、擬錄取工作平衡有序,順利開展。科學、規范制定本單位的復試、擬錄取辦法,嚴格按照程序操作,不隨意調整;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要迅速應對,按照預案正確處置。
  2.由學院向擬錄取的非定向考生所在單位發出調檔函,檔案接收單位為西南交通大學檔案館。
  3.錄取工作結束后有關考生的材料歸檔:
  每名考生必備的材料:①復試記錄表(須明確錄取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②體檢表;③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人證)復印件;④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或學生證復印件。
  4.特殊類型考生材料按學院復試通知要求提交給學院存檔。
  5.本辦法如與教育部或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或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政策為準。
  6.本實施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整理自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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