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考研分數以及分數線公布后,考生需要重點關注院校考研復試的相關信息了。近日,東北師范大學公布了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包括復試方式、復試內容、復試準備等內容。為了大家更好的了解,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3東北師范大學考研復試辦法的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工作實施
(一)復試比例
我校執行《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實行差額復試。生源充足的專業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線考生不足招生計劃的,按實際上線人數安排復試。我校不接受破格復試。
(二)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復試工作一般應于2023年4月9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工作一般應于4月16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招生學院(部)自行確定。
(三)復試方式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復試方式為現場復試,具體要求參見《東北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以下簡稱《考生須知》),調劑考生復試方式以各招生學院(部)公布的調劑工作辦法為準。
(四)復試內容
1.專業課測試
形式為筆試或實踐能力考核,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5小時至3小時。各招生學院(部)根據《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復試科目確定測試內容。
2.面試
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考核各部分所占時間由各招生學院(部)自行確定。
(1)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滿分為50分。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增加第二外國語的口語和聽力測試。
(2)綜合能力面試
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面試應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對專業學位考生應重點考查其職業發展潛力,綜合素質以及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同時,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等情況。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各招生學院(部)在面試中應組織思政工作人員、導師等相關人員對考生開展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3.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考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方式為開卷筆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50分,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4.同等學力及跨學科考生[是否跨學科由各招生學院(部)在資格審查時認定],應按照《專業目錄》公布的科目進行加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時間為每科1.5小時至3小時,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科目中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可以不加試。
(五)成績計算方法
1.考生復試成績=專業課測試成績+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僅限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專業學位)。
考生的復試成績中,專業課測試成績低于60分,或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低于30分,或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低于30分,均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考生最終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成績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調劑復試
(一)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我校《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須同時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調入專業所屬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管理類聯考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的基礎上可互相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7個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下簡稱“少民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士兵計劃”)、“單獨考試”均不接收調劑。
7.報考“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須經教育部調劑系統申請,且初試成績(含加分)須同時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調入專業所屬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接收專業及具體要求以調劑系統發布為準,按照接收調劑的招生學院(部)公布的調劑工作辦法參加調劑復試。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
校內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及校外調劑考生(初試未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通過“調劑服務系統”進行申請,經各招生學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復試。
調劑前,各招生學院(部)在“調劑服務系統”中完成調劑報考條件等相關系統設置并提交研招辦審核。調劑系統開通后,各招生學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按已公布的調劑工作辦法從申請調劑的考生中遴選參加復試考生。及時通過“調劑服務系統”通知考生相關信息,確保信息溝通暢通。
對申請同一招生學院(部)同一專業(方向)的調劑考生,在滿足各招生學院(部)調劑要求的基礎上,各招生學院(部)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嚴禁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作為調劑遴選條件。嚴禁以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限定調劑生源范圍,嚴禁設置歧視性調劑條件。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1.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復試合格后方能錄取。各招生學院(部)的擬錄取人數不能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
2.各招生學院(部)根據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按最終成績排序依次錄取;調劑考生單獨排序,按最終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3.參加復試且合格,但未被錄取的考生按最終成績排序,后期學校若有名額調整,將按排序依次錄取(已通過“調劑服務系統”被其他學校“待錄取”且未在我校規定時限解除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不予錄取)。
4.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資格,各招生學院(部)可按該專業其他考生的初試成績依次遞補復試人員。各招生學院(部)須做好自愿放棄復試資格考生的記錄。
5.全部復試工作完成后,各招生學院(部)須對擬錄取數據進行多人核對校驗,將經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的擬錄取名單報研招辦。
6.復試結束后,各招生學院(部)須及時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擬錄取名單,公布內容包括:擬錄取專業、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考生最終成績,對調劑考生、“單獨考試”、“少民計劃”、“士兵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注明。
7.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后,研招辦將對全校擬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四、“單獨考試”及專項計劃考生復試
“單獨考試”及專項計劃考生復試錄取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一)“單獨考試”
0401Z5教育管理與政策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分不低于326分,政治、外語不低于30分,專業課不低于90分。
078401教育技術學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分不低于342分,政治、外語不低于30分,專業課不低于45分。
(二)“少民計劃”
我校以考生初試總分與《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報考專業所在學科門類(或專業學位類別)普通計劃A類考生初試總分線之間的相對差值為依據,根據教育部下達的“少民計劃”分省計劃擇優確定該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進入復試考生的初試總分成績須不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少民計劃”考生分數線。
我校“少民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無單科成績要求,總分成績要求如下:
定向省、市、
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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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報考專業所在學科門類(或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普通計劃A類考生總分線基礎上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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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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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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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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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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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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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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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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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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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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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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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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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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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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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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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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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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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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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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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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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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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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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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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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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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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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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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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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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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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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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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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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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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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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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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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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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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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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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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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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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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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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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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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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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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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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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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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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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省、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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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少民計劃”考生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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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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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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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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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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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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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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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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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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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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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此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此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錄取。
(三)“士兵計劃”
根據教育部下達的“士兵計劃”招生計劃,擇優確定該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
初試單科成績不低于報考專業所在學科門類(或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要求》中A類考生成績要求,且滿分500分的考生初試總分不低于報考專業所在學科門類(或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要求》中A類考生總分加19分、滿分300分的考生初試總分不低于報考專業所在學科門類(或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要求》中A類考生總分加12分。
以上內容來源:東北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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