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301數學(一)
④40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
二、復試科目及流程
復試包括專業測試和綜合面試,復試成績滿分200分,其中:
1、專業測試100分(以筆試或上機考為主,由各系統一組織);
2、綜合面試100分(包括外語口語和聽力;專業基礎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綜合能力等);
注: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二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復試前由報考專業基層單位通知,閉卷考試。
擬錄取規則:
綜合成績(滿分700)=初試成績(滿分500)+復試成績(滿分200)
1、報考學術學位的考生,根據復試結果及招生計劃,按照綜合成績(初試和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2、報考專業學位的考生,根據復試結果及招生計劃,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專業、同一研究方向的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參加復試但未被所報考的研究方向錄取的考生,各專業將根據本單位所有同意調整研究方向的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至其所填報的其他研究方向,錄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