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渤海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于今日發布了!這里小編給大家整理了招生簡章的相關內容,包括報考條件、學費獎金等重要信息。同學們想要報考渤海大學的快來看了。 
2024渤海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剛剛發布!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24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預計招收1247人(含推薦免試、“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等),其中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約700人,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約200人。2024年的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2024年招生計劃為準,實際接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后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各專業招生人數為預計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復試前,學校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已接收推免生人數、生源狀況、學校發展需要等因素適當調整,最終確定并公布招生計劃。
  二、招生類型
  碩士研究生按其培養模式分為學術學位碩士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生,按其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碩士生和非定向就業碩士生。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定向就業的碩士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三、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本科畢業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同等學力的中國公民。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渤海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24年9月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2024年9月前)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0351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ㄈ﹫竺麉⒓臃桑ǚ▽W)[03510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可以報考),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ㄋ模﹫竺麉⒓咏逃T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要求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ㄎ澹┰瓌t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五、學制(基本修業年限)
  學術型與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均為三年,學術型最長修業年限為六年,專業學位最長修業年限為五年。
  六、報名程序
 ?。ㄒ唬┩扑]免試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在規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推薦學校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全日制學科專業不得只接收推免生。其他符合免初試資格(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等)的考生,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
  七、網上報名要求
 ?。ㄒ唬┚W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渤海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公告、招生章程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三)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ㄋ模┛忌鷳匆笕鐚嵦顚憣W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五)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六)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ㄆ撸┓舷硎苌贁得褡逭疹櫿叩目忌氃诰W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符合“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ò耍﹫罂?ldquo;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疲ê呗殻?、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忌鷪竺麜r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渤海大學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
  (九)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渤海大學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ㄊ┛忌鷳斦J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ㄊ唬┛忌鷳敯匆鬁蚀_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ㄊ┛忌W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渤海大學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ㄊ┛忌鷳敯匆幎ɡU納報考費。
  (十四)渤海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限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報考,報考類別要求為定向。
  八、網上確認要求
  (一)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二)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ㄈ┧锌忌鶓攲Ρ救司W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四)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ㄎ澹┛忌顖蟮膱竺畔⑴c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
 ?。┛忌鷤卧?、變造證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七)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ò耍┛忌鷪竺麜r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九、入學考試
  (一)初試
  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業務課二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學、歷史學等門類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體育、應用心理、博物館等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物流工程與管理、審計等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管理類綜合能力、外國語,滿分分別為200分、100分。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ǘ驮?br>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確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渤海大學公布。
  2.渤海大學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該計劃接受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4.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5.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6.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7.復試工作原則上采用命制多套試題、安排考生隨機抽取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管理。
  8.渤海大學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9.復試或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10.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十、加分項目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十一、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十二、調劑
  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嚴禁任何工作人員和學生未經渤海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擅自發布調劑信息。
  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
  十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渤海大學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渤海大學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十四、錄取
  (一)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招生計劃。各類專項計劃均包含在本單位的招生總規模以內,專項計劃專項使用,不得挪用。
 ?。ㄈW術學位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但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學位專業使用。全日制招生計劃與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ㄋ模┒ㄏ蚓蜆I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渤海大學、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忌驁罂即T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渤海大學不承擔責任。
 ?。ㄎ澹┙浛忌_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獙帽究飘厴I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2024年9月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十五、自命題科目參考性考試大綱見渤海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十六、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以遼寧省物價審批備案為準,按學年收取。具體收費標準詳見專業目錄。
  十七、研究生獎助體系
  我校建立了多元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實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研究生“三助”崗位津貼等獎助制度。為進一步提升我?;A學科、“新工科”“新文科”整體實力,積極打造交叉學科,提升跨學科水平,建立多元化、多樣性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鼓勵和吸引更多優秀生源報考我校,特設立“研究生專項獎學金”:
  第一條:理、工、管理類學科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被錄取的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第二學年初經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專項獎學金,金額為10000元。
  第二條: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具體參見研究生“校友專項獎學金”支持學科分布表),第三學年初經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專項獎學金,金額為10000元。
  第三條: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含A類36所、B類6所)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及一流學科建設高校(95所)所在的一流學科專業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被錄取的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學年末經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專項獎學金,金額為20000元。
  第四條:第一條與第二條獎勵不可以兼得;第三條獎勵可以與第一條或第二條獎勵兼得。
  ?十八、畢業就業、住宿情況以及培養所在校區
  (一)畢業就業:研究生在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凡符合學校碩士學位授予條件,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通過,由學校頒發學位證書。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且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是無固定工作、無固定工資收入,且人事檔案在入學報到時轉入我校的研究生,畢業時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如未能按期提交本人檔案,影響學籍注冊等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ǘ┳∷耷闆r:學校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基本學制內提供學生宿舍,房間標準為4人/間,住宿費用標準為1200元/人(本章程公布后,如物價部門批準了新的住宿費用標準,將按新的標準收取);非全日制碩士的培養方式為利用寒暑假、周末及其他業余時間進行學習,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暑期來校集中學習期間,學校根據學生需要可以統一安排住宿,住宿費用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ㄈ┡囵B所在校區: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檢測技術與自動化裝置、模式識別與智能系統、軟件工程、企業管理、物流工程與管理、金融、國際商務、會計學、審計專業在渤海大學濱海校區辦學(遼寧省錦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山大街20號);其他專業在渤海大學松山校區辦學(遼寧省錦州市松山新區科技路19號)。
  十九、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招生單位、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二十、其他
 ?。ㄒ唬└鶕逃坑嘘P規定,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及導師聯系方式。
  (二)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ㄈ┪倚栏駡绦谢乇苤贫?,凡有直系親屬或其他利害關系者參加考試,教師本人必須主動申請回避考試的命題、閱卷、復試、現場評分和錄取等工作,凡是參與命題、閱卷、復試、現場評分和錄取工作的教師和工作人員,必須簽署承諾書和保密責任書,未簽署者不能參與相關工作,違反回避制度者,將被終身取消命題、閱卷及現場評分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依據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ㄋ模I目錄中帶“★”的為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專業,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均接收推免生,名額占總的招生計劃。
 ?。ㄎ澹┚唧w信息以官網公示為準,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相關文件執行。
  (六)以上信息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則以調整后的相關規定為準;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二十一、聯系方式及申訴渠道
  郵編:121013
  聯系地址:遼寧省錦州市松山新區科技路19號
  聯系單位:渤海大學研究生院
  網址:
  聯系人:翟老師、高老師、陳老師
  招生電話:0416-3400137
  紀檢電話:0416-3400027
  郵箱:bhyy qymail.bhu.edu.cn
  學校代碼:1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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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大家備考順利,考研成功沖沖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