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研究生考試即將開始,備考正在緊張進行中。為了方便大家復習,高頓考研整理了2022審計碩士考研復試知識點的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按審計證據的證明力分為基本證據和輔助證據。
2、通過監盤審計方法所取得證據是實物證據。
3、通過口頭詢問審計方法所取得的證據是口頭證據。
4、通過觀察審計方法所取得的證據是環境證據。
5、通過函證審計方法所取得的證據是書面證據。
6、一般的說,審計具體目標必須根據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認定和審計總目標來確定。
7、各種不同種類的審計,都具有不同的審計目的和要求。
8、一般地說,外部憑證具有較強的證明力。
9、實物證據不能對某些資產的價值情況作出明確判斷。
10、當審計證據的相關性和可靠程度較高時,所需審計證據的數量不一定較多。
11、書面證據是審計人員取證的主要部分。
12、審計證據的收集、鑒定和綜合是整個審計工作的重要。
13、不同來源的審計證據的可靠程度不同。
14、審計證據的特點有:充分性、適當性。
15、審計人員對審計證據的鑒定主要內容是:包括對審計證據的真實性、相關性和重要性的鑒定。
16、審計證據的取舍標準有哪些金額的大小、問題性質的嚴重程度。
17、社會審計的總目標是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哪些方面發表意見:合法性、公允性以及會計處理方法的一貫性表示意見。
18、審計證據:是指在審計過程中,采用各種方法和技術所取得的反映被審計事項的各種證明文件和資料。
19、書面證據:是指審計人員所獲取的各種以書面形式存在的證實經濟活動的一類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