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企業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如下:  一、會計憑證
  1、原始憑證:15年
  2、記賬憑證:15年
  3、匯總憑證:15年  二、會計賬簿
  1、總分類賬:15年
  2、明細分類賬:15年
  3、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4、其他日記賬:15年
  5、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5年
  6、輔助賬簿:15年  三、財務報告
  1、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
  2、年度財務報告:永久  四:其他
  1、會計移交清冊:15年
  2、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
  3、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永久
  4、銀行余額調節表:5年
  5、銀行對賬單:5年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的保管期限。除另有規定以外,應當保存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