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會計等式是由動態會計要素——收入、費用、利潤組合而成的反映企業一定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的會計等式。
《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收入是企業在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營業收入,它包括基本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而筆者認為,這里的“收入”概念是比較寬的,它應當包括所有經營與非經營活動中的所得。但在現實經濟生活中,人們卻容易把“收入”概念狹義化。無論是廣義的收入概念還是狹義的收入概念,都具有以下兩個明顯特征:第一,收入是企業凈資產的增加。因為收入的實現往往表現為資產增加或負債減少,最終必然導致企業凈資產增加。但是企業凈資產增加并不一定發生了收入,如所有者增加投資、接受捐贈等這類事項也反映為企業凈資產增加,但企業并未因此而取得收入。第二,收入主要來源于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主要經營活動如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但不是的來源,如出租固定資產等也會取得相應的收入。 二、費用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中對費用的定義表述為:費用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耗費。企業直接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商品進價和其他直接費用,直接計入生產經營成本;企業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應當按一定標準分配計入生產經營成本。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為銷售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進貨費用、銷售費用等,應當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由此可以看出,費用僅僅指與商品或勞務的提供相聯系的耗費,這是一種狹義的概念。而廣義的費用包括各種費用和損失,如營業外支出等。無論費用是否包括損失,都應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費用最終會導致企業資源的減少,這種減少具體表現為企業的資金支出。從這個意義上說,費用本質是一種資源流出企業,它與資源流入企業所形成的收入相反,它也可理解為資產的耗費,其目的是為了取得收入,從而獲得更多資產。第二,費用最終會減少企業的所有者權益。一般而言,企業的所有者權益會隨著收入的增長而增加;相反,費用的增加會減少所有者權益。但是所有者權益減少也不一定都列入費用,如企業償債性支出和向投資者分配利潤,顯然減少了所有者權益,但不能歸入費用。 三、利潤
《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利潤是企業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它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其中營業利潤為營業收入減去營業成本、期間費用和各種流轉稅及附加費后的余額;投資凈收益是企業對外投資收入減去投資損失后的余額;營業外收支凈額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沒有直接關系的各種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后的余額。
從利潤的概念可以看到,利潤中的收入包括了營業收入、投資收益、補占收入和營業外收入等各項所得,而各項成本和費用也包括了營業成本、期間費用和營業外支出等各項耗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