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23屆想考金融碩士的同學很好奇院校是怎么計算成績和錄取的,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了金融碩士成績計算方法和錄取要求,那么一起來看看吧~
 
不同學校對成績計算方法和錄取要求可能會有細微的不同,今天以南京財經大學為例:
 
一、成績計算辦法
 
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各自占比進行計算。
 
1.一志愿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100×70%+(復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滿分)×100×30%
 
2.調劑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入學考試總成績=(國家統考科目考試成績總和/國家統考科目總成績滿分)×100×70%+(復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滿分)×100×30%
 
二、錄取
 
學校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教育主管部門的補充規定,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以學科(專業)為單位,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的順序,參照初、復試成績,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擬錄取名單須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未經核準或審核不通過的,一律不得錄取。審核通過后,由學校研究生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及時處理審核中出現的問題。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應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需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根據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辦理相關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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