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行體制下,國地稅深度融合,應考慮如何突破執法主體分離、數據庫分立和業務流程分設的制約,可以依托“互聯網+稅務”,搭建一個業務通辦、數據共享、風險共防的一體化征納平臺,通過建立相互授權機制、統一業務流程和統一系統接口,為實現國地稅的深度合作提供制度、業務和技術保障,最終在服務效能上實現“1+1大于2”。
推動國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深化國地稅合作,最終目標是實現管理和服務的便利、高效。依托“互聯網+稅務”,搭建一個業務通辦、數據共享、風險共防的一體化征納平臺,將有效實現“1+1>2”式管理和服務效能的*5化,促進國地稅深度融合。
本文以廣東省湛江市國稅局海洋石油稅收管理分局(以下簡稱海稅局)“智慧掌稅通——國地稅種全覆蓋微信辦稅平臺”為例,探討現行體制下實現國地稅深度合作的路徑設想。
國地稅合作現狀及面臨的瓶頸
現階段,我國國地稅合作普遍呈現三大特點。一是辦稅空間疊加。國地稅合作的空間集約化程度越來越高,主要合作方式有互設窗口、共建辦稅服務廳等。共建辦稅服務廳主要有三種模式:“一個大廳、兩個窗口”“一個窗口、一個屏幕、兩臺主機”或“一個窗口、一臺主機、一個系統、兩個數據庫”。這三種模式都實現了“進一家門、辦兩家事”,其中后兩種模式實現了一名工作人員獨立完成國地稅兩家涉稅業務。二是工作資源整合。主要是流程、人力和信息資源的整合。線下方面,主要是國地稅執法標準和人力資源的整合,如聯合開展稅源調查、納稅評估和稅收宣傳等。線上方面,國地稅共建電子稅務局、12366熱線等成為技術攻堅的主方向。三是征管業務互助。“三證合一”打通了征管基礎業務分離的隔阻。國地稅相互委托代征稅款、代開發票成為方便納稅、降低成本的重要舉措。營改增全面擴圍后,國地稅征管業務互助進一步深化。
當前,國地稅合作面臨著三大瓶頸。一是執法主體分離對國地稅合作效能的提升產生掣肘。在分稅制大前提下,國稅與地稅是兩個獨立的執法主體。共建辦稅服務廳的做法,即便是集約化程度*6的“一臺主機、兩個數據庫”模式,也僅提高了納稅人與服務窗口間的前端信息集約化程度,對稅務人員而言,手工清分、內部流轉的工作量依然沒有減輕,未從根本上實現征管效能的提升。二是業務流程分設導致管理服務風險加大。協同執法、風險共防層面,由于國地稅兩套機構并存,業務流程、征管活動各具特點,在征管信息無法有效互聯互通的情況下,不利于后續風險管理的數據分析和風險比對,削弱了合作效能優勢。三是數據庫分立導致數據交換共享的自動化程度較低。從稅務機關角度來看,當前國地稅數據共享的主要解決方案是手動導出數據后、在兩個數據庫間相互傳送。從納稅人角度看,遠程、掌上申報納稅仍要通過不同的平臺分別向國地稅兩個主管部門辦理;網上申報具體操作多為分別下載申報表、填寫完后由原路徑再次上傳,自動化程度較低。
建設信息化平臺深化合作的探索與成效
湛江海稅局具有同一執法主體統管國地稅業務,通過一個窗口、一個身份、同一系統、同一標準化流程、同一數據庫處理涉稅業務等特點,立足國地稅統管及稅源跨國、跨地區、跨海域分布的服務管理現況,該局開發了“智慧掌稅通——國地稅種全覆蓋微信辦稅服務平臺”。
該平臺具有三大功能優勢:一是消解物理阻隔,變“一屏兩機”為“一個平臺”。該平臺集成國地稅現行13個稅費種的納稅申報功能,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只需提交一機一平臺辦理,平臺可自動分離業務進行自動受理。
二是連結信息孤島,變“信息交換”為“信息融合”。納稅人通過該平臺提交的涉稅數據,從外網代理服務端口接收,通過金稅三期納稅服務第三方平臺統一接口接入省局核心征管數據庫。這種技術路徑下,國地稅間涉稅信息融合,無須人為分流;涉稅信息采集和系統數據交換過程融合,如辦理納稅申報只在平臺填寫相關信息后一鍵提交,平臺與金稅三期自動對接交換數據項,即時完成納稅申報。
三是聚合征納資源,變“單向避險”為“共同防險”。不受限于執法主體的分離,國地稅雙方均能及時準確掌握涉稅信息,有助于規避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稅務事項延誤風險。對納稅人而言,國地稅數據資源整合也是提升效率、降低風險的一大紅利。
實現國地稅深度合作的路徑設想
在目前國地稅機構并存的體制之下,國地稅深度融合,應考慮如何突破執法主體分離、數據庫分立和業務流程分設的制約。基于此,提出以下路徑設想:依托“互聯網+稅務”,搭建一個業務通辦、數據共享、風險共防的一體化征納平臺(電子稅務局),通過云技術連接國地稅兩個數據庫,自動對國地稅業務進行分流與辦理,并通過執法授權與統一業務流程,突破執法主體分離、數據庫分立和業務流程分設的制約,形式上實現“1+1=1”式征納雙方的“無感”(即雙方都感覺猶如一個機構在高效運作)、在服務效能上實現“1+1>2”。
借鑒湛江海稅局“智慧掌稅通”的實踐經驗,筆者認為,一體化征納平臺(電子稅務局)應具備以下三項功能:一是國地稅業務通辦。該平臺在功能設計上,應從根本上解決需通過兩個數據庫處理涉稅業務的問題,縱向實現國地稅全稅種的覆蓋,橫向實現國地稅所有辦稅事項通辦。二是線上線下一體。解決涉稅數據要人為分流的問題,消除涉稅數據共享的壁壘,使實體辦稅和遠程辦稅趨于一致。三是前臺后臺互通。探索外部數據與內部征管系統的聯通,實現征納數據運用的“雙向便利”。納稅人通過外網平臺提交相關數據,進入國地稅通辦平臺數據庫。數據庫信息為國地稅共享,雙方可分別取用所轄稅種對應的涉稅信息。納稅人通過外網平臺可查詢部分儲存于稅務機關數據庫的數據,如發票信息、申報繳稅信息等,及時規避涉稅風險。
實現深度合作的保障機制
*9,建立相互授權機制,突破執法主體分離的制約,為國地稅深度合作提供制度保障。建議根據《納稅服務規范2.3版》,對所列195項涉稅事項進行梳理。由國家稅務總局通過文件規范的形式,明確130項即時辦結事項全部授權辦理;對65項限時辦結事項,只對前臺受理部分授權辦理,后臺審批環節則由各省稅務機關根據本省情況相應增加涉稅事項的審批授權。通過授權,實現同一人員、同一身份、同一系統自動處理國地稅業務。其工作原理如下:地稅授權給國稅,國稅人員使用自己的賬戶登錄聯合工作平臺,處理國稅和地稅的授權業務;反之亦然。納稅人通過CA證書在聯合辦稅平臺辦稅,平臺自動清分并推送到“聯合業務”模塊統一辦理。這可利用好國地稅雙方的人力資源,有效提高辦稅效率。
第二,建立統一業務流程,突破業務流程分設的制約,為國地稅深度合作提供業務保障。國家稅務總局各類業務規范中,有個別涉稅事項尚未列入,例如,原油天然氣增值稅納稅申報。此外,各地市對195項涉稅事項中的部分事項需要提供的具體資料與辦理流程的規定并不一致,成為國地稅深度融合的掣肘。建議稅務總局對辦稅服務廳辦理的所有涉稅事項進行梳理,將尚未列入規范的涉稅事項盡快歸并列入,實現納稅服務規范與線下業務無縫對接,實現辦稅服務的全流程統一;及時整合系統資源信息,為開展聯合稅務稽查、納稅評估等后續管理工作提供便利,防范執法風險。
第三,建立統一系統接口,突破兩個數據庫分立的制約,為國地稅深度合作提供技術保障。建設聯合辦稅平臺與聯合工作平臺,統一系統接入接口來實現數據與系統的無縫對接,解決由于國地稅兩個數據庫分立導致的數據交換和共享的自動化程度較低的問題。同時建立起無紙化的信息系統和配套制度,實現納稅申報、審核審批、辦理結果和自動歸檔各環節的無紙化。聯合工作平臺可實現同一人員、不同身份、自動分離系統處理國地稅業務。其工作原理是:國地稅任一工作人員登錄聯合工作平臺時,由系統自動判定業務屬于國稅還是地稅,然后選擇相應的身份登錄相應的系統進行處理。納稅人與稅務機關都可通過“一機一平臺”辦理業務。
本文來源:中國稅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