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要求,為加強資產評估專業人員隊伍建設,適應資產評估行業發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修訂了《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新修訂的《考試實施辦法》規定,專科以上即可參加考試,取消了原規定的工作年限限制;考試成績由原來的5年改為4年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同時,還對考試科目進行了調整,具體調整如下表:
考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