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次金融會議碰撞,不難發現,當前面臨的主要行業問題是對外開放稍顯不足,甚至包括金融競爭力不足,多方面限制條件,是導致金融領域改革遭到諸多抗力主要癥結。
金融監管層經過審慎管理及高壓監管,提高市場透明度,促使金融市場逐漸穩步前進。
我國不斷擴大金融對外開放口,實際上是充分體現改革的決心,下一步,就是堅定自信的全面開放,增強金融體系的國際競爭力,推動新時代行業發展前進步伐。
一、金融全面開放,推動整個體系成長
開放主要內容一個是走出去,一個是引進來,根據我國現有金融市場發展規律來發揮出我們最大實習,尊重國際金融慣例,完成最高指標的開放目標。
我國金融行業能在短時間內取得長足發展與進步,很大程度是得益于對外開放的宏觀政策,將改革深入人心,回顧開放歷史,打開國門、引進競爭、優化資源、實現整體繁榮,這一系列過程都在提升本土金融機構的競爭性與層次,再次從根本上降低風險發生概率。
1、金融業在吸引資金、促進資金流動、促使機構發生機構性變動等方面曾有突出貢獻,亞洲危機爆發時,我國就曾引入外部投資成功度過危難時刻。
2、金融全面開放促進整個金融市場的機構優化級產品創新程度,致使我國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的程度加深。
3、金融全面開放促進整個體系制度建設,加強我國在國際上話語權,提高中國國際形象與實力。
二、金融主要問題,與對外開放不足有很大關系
有心人會發現我國金融行業的開放程度與我國在國際上的大國形象有所不符,我國金融開放程度低于其他主要經濟體,甚至被多個國家超越,這與我國金融行業整體對外開放的不足性有很大關系。
對外開放意味著需要進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一些守舊組織不愿意革新導致我國金融體系革新運動遲遲沒有發揮出大作為。
還有就是金融監管環境不友好。一些財經領域的法律制度級金融市場的基礎建設制度與國際上的情況存在極大差距,這是制約我國金融行業整體發展的主要原因。比如某些業務與審核流程未公開制度,風險管理領域嚴重開發不足,總而言之,我國整體與國際接軌還需要一段時間。
作為金融對外開放的重要產物,金融風險管理師成為金融圈“新寵”時間不長,較之財經資格、證書,金融部分更注重實操能力發展,如果財務證書給予的是基礎知識與框架的搭建,那么金融證書就是對自身技能最好的認可與檢測。
FRM證書步入中國市場視野20年,剛好是改革開放進行到一半的程度,我們有充分信心迎接外來挑戰與內在體系的不足問題,逐漸發展過程中,我國金融人不斷意識到風險重要性及風險管理的重要性。
目前我國FRM持有人不足萬數,面對日益增長的金融機構,想要做好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工作,風險管理師的存在必不可少。如今每年參加FRM考試的金融人越來越多,僅通過高頓走出去的FRM人每年過百數,盡管如此,龐大的人才缺口基礎,FRM人才仍供不應求,最終國家發出“明令”,取得FRM證書的高端金融人才享受多項優惠政策,從而掀起一片報考浪潮。
三、表面缺少自信,實則是錯誤觀念
一些消極情緒近年來逐漸出現,在金融對外開放工作不斷推進中,有部分群體表現出不自信及懷疑的態度。總體看來,都是一些錯誤觀念,主要包括:
1、不能正確識別金融開放與金融安全之間的關系,認為開放就會導致金融不安全,甚至引發金融危機。
2、不能正確識別金融開放的利弊,主動與被動的關系,認為開放弊大于利,不符合中國金融業發展規律。
3、認為我國金融開放就是一放了之,放縱金融機構的野蠻生長,造成宏觀調控能力下降。
事實上,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既是金融業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主動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必然選擇。
四、堅持走金融對外開放道路
國家領導人多次在金融會議上表示,積極推動金融對外開放進程,合理安排開放順序,堅持發展基本原則,明確發展方向,形成對內改革、對外開放的良性局面。
1、金融對外開放基本原則包括:
①金融業需要良性競爭,遵循各積極原則道路;
②對外開放須與匯率形成互配合、共推進的局面;
③開放須與防風險工作并重,開放程度一定要與監管能力相得益彰。
2、推進金融改革、完善匯率機制:
①放寬市場準入原則,一視同仁;
②完善匯率機制,豐富投資者結構;
③全面擴大人民幣國際影響力。
3、開放過程中不斷解決我國金融市場的結構性問題,問題體現:
①直接融資比重較低;
②影子銀行野蠻生長;
③債券市場結構不合理;
④投資者中散戶比例過高;
⑤金融衍生品發展存在桎梏,整個生態鏈不完善。
4、健全宏觀審慎調控手段,建立境外機構投華的安全審查制度,從根源上保障國家金融安全,防范系統性金融危機的發生概率,未來要繼續對外籍、外資、跨境資本等開放后產物做好“接待”工作,進步一提高風險管理水平,保障我國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
5、完善金融內外部的體系機構,為金融業本身開疆拓土打下根基。我國現代金融企業的發展環境不容樂觀,相比于國際形勢,我國從制度上稍顯落后。升華金融機構的體制革新,需要從內部打入,外部配合,方能全面解決。
6、優化金融監管環境,強化監管層監管意識,劃清監管機構與金融機構之間的界限,做好監管者姿態,清理積累的政府債務,做好監管者形象,逐步縮短金融機構的各種負面清單,以審慎態度完成監管手段實施。
7、不斷激發外來者參與到我國金融市場的投資建設中來,提升我國金融機構的整體競爭力,完善金融基礎建設,保障個體與集體之間的整體穩定。完善企業財務制度、企業人才制度、對投資者保護制度、境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保護制度,構建良好的金融投資環境,開放過程中,不斷取長補短,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推動金融、經濟、財務、審計、法律等相關領域的綜合發展,包括對外接軌的能力,打造實力強國,經濟大國的形象。
 

 
▎本文作者:Luvian,高頓財經簽約作者,部分信息引自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轉載必須注明具體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