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記者劉雙霞
 
近期,監管對于金融科技的發展頻頻表態。12月8日,在以“探索金融與科技融合發展之道”為主題的2018第二屆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上,來自央行等監管層人士以及企業高管對金融科技的發展做了表態。監管肯定了金融科技的發展創新,但同時表示,金融科技監管不以技術之名掩蓋金融活動本質。對于金融科技未來監管的重點,分析指出,首先依然是劃定底線,對非法金融活動零容忍打擊。此外,界定金融機構和科技公司權責也成為監管重點。
 
不以技術之名掩蓋本質
 
對于金融科技的性質,監管層認為,金融科技業務仍屬于金融業務,應嚴格遵守金融活動的監管。
 
監管對金融科技的發展持肯定態度,但是也明確表態,金融科技的發展需要堅持業務底線。央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表示,任何金融活動都不能脫離監管體系,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能以技術之名掩蓋金融活動的本質。央行支持市場主體在互聯網金融和金融科技領域的探索與實踐,但這些探索與實踐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和規范。
 
事實上,“金融科技”的概念脫胎于“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業在經歷了幾年“野蠻生長”后暴露出了諸多問題。
 
在P2P網絡借貸平臺風險方面,網貸平臺的發展方向偏離初衷,在實際經營中出現了私設資金池、拆標打包、期限錯配等問題,異化為信用中介。潘功勝指出,一些平臺風險管控有名無實,信息科技的作用無從談起;有的平臺甚至演化為龐氏騙局。
 
“現金貸”、“校園貸”也是風險高發領域,引發過度借貸、暴力催收、超高費率、侵犯個人隱私等諸多問題。在虛擬貨幣炒作方面,潘功勝指出,投機炒作盛行,價格暴漲暴跌,風險快速聚集,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和社會秩序。此外,虛擬貨幣還日益成為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兇”,不法分子借助虛擬貨幣洗白犯罪收入、偷稅漏稅,甚至資助恐怖主義活動。
 
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表示,監管層的表態依然是對“凡是金融業務都必須納入監管”這一原則的強調。在此前,監管方已經對此做過明確,無論是互聯網金融還是金融科技,都應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落實穿透式監管。
 
底層技術創新成主流
 
從金融科技企業參與主體來看,BATJ等國內領先的互聯網企業,均在金融科技方面加快布局,基本形成了覆蓋各個服務領域的全業務版圖。此外,銀行等金融機構紛紛設立金融科技子公司,進軍金融科技領域。
 
一位金融科技資深分析人士指出,金融科技行業主要分為兩類,“應用型”公司或者是“技術型”公司,前者中,銀行系或者互聯網系巨頭占據市場主導地位,而“技術性公司”則給了成長中的科技公司更多機會。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副會長、中國平安保險集團黨委副書記黃寶新認為,金融與科技的結合也是“千樹萬樹梨花開”的盛況。金融企業投入科技,無論是側重消費模式創新的互聯網金融、側重于金融力量助推科技產業的科技金融,還是側重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等前沿技術,服務于金融效率提升的金融科技,都要用回歸金融本質的眼光來審視,落腳點應該是金融功能的不斷優化,更好地實現服務實體的目標。
 
在金融科技發力的領域上,扶助小微是監管認可的方向。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認為,國家正著力改進小微企業、民營企業、“三農”、精準扶貧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金融服務,在這些領域如何安全有效發揮科技手段的功能作用,需要勤思考、下功夫、出實招。
 
從企業角度出發,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副會長、騰訊集團副總裁江陽指出,今后的金融科技發展將不再是金融與技術的簡單疊加,不再是把銀行、證券、保險業務搬到互聯網、手機上,金融與科技的融合除了渠道整合之外,還包括思維模式、方法論、主體合作機制的縱深融合。度小滿金融副總裁張旭陽指出,未來金融科技企業商業模式也會發生很大變化,除了提供產品和服務以外,數據+產品+服務+內容成為閉環,售后服務不是提供產品的終點,反而是提供產品獲得數據的起點。
 
事實上,北京市發布了《北京市促進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18年-2022年)》(以下簡稱《規劃》),明確了促進金融與科技融合發展的路線圖、時間表和任務,對金融科技的發展方向有諸多參考價值。《規劃》明確,金融科技范疇主要圍繞新技術與金融功能的融合。在具體規劃路徑上,一方面積極推動影響金融科技功能應用的底層技術發展,完善各類技術市場設施,包括人工智能、大數據、互聯技術(移動互聯、物聯網)、分布式技術(云計算、區塊鏈)、安全技術(密碼技術、量子計算、生物識別)等。另一方面大力促進技術應用落地,同時更有效地防范和把控金融風險。
上述分析人士指出,在科技與金融融合的大背景下,金融科技很難獨立于金融業務而存在,所以除了個別底層的技術創新外,聚焦應用層面的金融科技創新更應該成為政策關注的焦點,綜合來看,既有業務場景又有科技積累的金融科技巨頭,會更有優勢。
 
界定權責成監管重點
 
非法金融活動仍是金融科技監管的重點之一。潘功勝指出,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采取零容忍,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為金融與科技的融合發展營造良好健康的環境。
 
對于金融科技未來監管的重點,于百程指出,首先依然是劃定底線,對非法金融活動零容忍打擊;其次是推進目前的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理順行業秩序,實現優勝劣汰,風險出清;再次是在整治基礎上,完善監管制度,形成一套符合市場規律的監管體系,推動金融科技的作用發揮。
 
另外,金融機構與科技公司的融合不斷加深,如何把握好金融機構與科技公司的關系也成為監管關注的重點。李東榮稱,金融機構與科技公司的關系已經從相對單純的外包合作關系發展為業務、賬戶、數據、技術、基礎設施等多方面多類型的關聯交互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各類機構金融屬性和科技屬性的邊界變得模糊,機構之間的法律關系和責任認定更加復雜。
 
“各類機構在建立開放合作關系的同時,在業務邊界、法律關系、責任劃分等方面不能游移不定、含糊不清,應按照監管和自律要求,切實加強相應管理規范、市場約束和應急安排。”李東榮表示。
于百程指出,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金融科技行業的監管都會比較嚴格,對于金融科技能力不足,或者僅試圖進行監管套利的企業,將會更加舉步維艱。真正具備技術能力,能夠通過技術來真正提升金融業務的效率、降低成本,滿足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的企業,將會獲得更大的發展。
本文來源:高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