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頓財經題庫
  小編導讀:經過近兩年的調查,2013年被雙開的廣西發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近日被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審理表明,2003年至2013年期間,廖小波在擔任自治區交通廳副廳長、自治區發改委副主任等職務期間,受賄價值3221.5萬元人民幣、40.55萬港元和34萬美元。“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身為地方發改委官員的廖小波,是一個典型的“審批掮客”。其憑借在國家部委人脈超廣的巨大“能量”,通過鉆高速公路等項目審批層級高、程序復雜、不透明的空子,幫助企業老板疏通關系大肆受賄。
  現場
  裝滿現金的拉桿箱上落滿灰塵
  “廖小波的貪欲達到瘋狂地步。”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梁毅說。據了解,無論企業老板送的美元、人民幣,還是銀行卡、購物卡、高爾夫卡、名表等等,廖小波無論大小均來者不拒。辦案人員在其家中的一個柜子中發現,里面裝滿了全新的IPHONE、IPAD等電子產品。
  辦案人員查明,廖小波的受賄方式多種多樣。有的通過銀行轉賬,有的在公司占有干股,更多的則是赤裸裸地收取現金。他曾多次一次性收受現金超過百萬元,受賄地點包括家中、停車場、酒店房間等等。除了買下8套住宅外,廖小波把部分賄款存進了銀行,更多的則堆在家中。辦案人員從他家里搜出的現金達數百萬元,墻角里裝滿現金的拉桿箱上落滿了灰塵。
  對于毫無顧忌地大肆受賄,廖小波稱,給企業和個人辦事,辦的都是大事,辦的都是好事。他們都得到巨額利益,少則幾十萬元,多則幾十億元。他們送的禮品禮金僅僅是利益極少的一點,而我為此付出了大量復雜細致的工作辛勞,不是白拿錢。于是,就心安理得地拿了。
  “另一方面,我認為自己資歷深、人脈廣、關系硬、本事大。別人拿不到的項目,我能拿到;別人爭取不到的資金,我能爭取到;別人辦不成的事情,我能辦成,感謝費是完全應該的。”廖小波在自述材料中說。
  案情
  需審批三四年的項目能一年拿到批文
  記者調查了解到,廖小波的受賄多數與“審批尋租”相關。“一條高速公路項目獲得‘準生證’,要經過立項、可行性研究、環評等多個環節。其中涉及發改、交通、水利、環保等部門,要蓋幾十個公章。很多企業老板以金錢開路,找到廖小波要求幫助疏通關系。”梁毅說。
  2007年,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廳與馬來西亞MTD公司簽訂了陽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項目BOT投資合作框架協議。由于陽鹿高速公路項目審批手續繁多,需經過國家相關部委批復,馬來西亞MTD公司子公司廣西陽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請求廖小波幫助跑審批、協助征地拆遷等事宜。公司負責人楊旭多次給廖小波送款物共計483萬元人民幣、31萬美元、名表一塊,公司總經理黃吉港給廖小波送款物共計1040萬元。
  廖小波稱,大的高速公路項目從啟動到竣工,需要審批的事項在部委方面有幾十項,在廣西區內有幾百項,其中最重要、最艱難的是發改委的項目核準批文。核準這個項目,需要10多個前置條件,每個前置條件都是一道行政審批。其中最主要的是交通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等部委的批文。國家發改委收到這些批文后,才啟動行政審批程序。
  廖小波說,這些部門如果對接不好,就會耽誤時間,甚至無法通過審批。他通過跑關系,拿到陽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項目核準的批文僅用了一年時間,比同類項目快了兩三年時間。
  除了幫助企業跑部委拉關系外,廖小波長期任領導職務的交通和發改部門,都是項目和資金密集的部門,他瘋狂地用各種渠道將手中的審批權力“變現”。
  分析
  以金錢彌補仕途失意
  廖小波本是一名學者型官員,能力突出,熟悉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工作,還在幾所交通大學兼任客座研究員和客座教授。對于其走向貪腐之路的原因,梁毅分析說,成因比較復雜,但關鍵節點是廖小波2008年從自治區交通廳副廳長升遷為廳長的希望落空后,就開始以金錢來彌補仕途上的失落。
  廖小波對于其在交通廳的政績十分驕傲。他在自述材料中稱,可以這么說,廣西建成和在建的每一條高速公路,每一個沿海港口和內河港口,每一條內河航道,每一個機場,每一條城市地鐵和部分鐵路,都是我親自審批或者跑北京協助審批的。
  然而,仕途并沒有按照廖小波想象的軌道前進。2008年10月,組織安排廖小波任自治區鐵路建設辦公室副主任,懷有情緒的他明確表示“不去”,后經組織部門主要領導談話才勉強赴任。從此,廖小波的心態發生明顯變化:“我認為工作不順,仕途受阻,可以另辟蹊徑,干點其他的事。”他說。
  本文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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