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證監會通報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信息技術專項檢查情況,擬對3家證券公司暫停新開證券賬戶1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對4家基金公司、1家期貨公司也分別做出處罰。不過,證監會這次并未“點名”。
  部分產品下設子單元違規交易
  對于上述被處罰的金融機構,從證監會披露的通報來看,與6、7月份以來清理場外配資違規有關。上述機構在落實《關于加強證券公司信息系統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和《關于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時不認真。
  7月12日晚間,證監會下發《關于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對違法配資予以清理整頓。并“嚴禁賬戶持有人通過證券賬戶下設子賬戶、分賬戶、虛擬賬戶等方式違規進行證券交易”。
  為了落實上述《意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7月13日要求各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機構,重申開戶實名制,逾期不報或存在瞞報漏報情況的,中國結算可視情節輕重采取暫停新開賬戶等監管措施。
  2015年8月中旬,證監會組織部分派出機構對25家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含相關子公司)的信息技術系統管理及運行安全等事項進行了專項現場檢查。
  昨日,證監會表示,檢查發現,部分機構落實上述《通知》、《意見》不認真、不深入,存在前期自查中漏報涉嫌配資賬戶,或者部分產品下設子單元違規進行證券交易等問題,嚴重違反證監會“了解你的客戶”等監管規定。
  對此,證監會擬對3家證券公司暫停新開證券賬戶1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對1家基金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暫停辦理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備案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對1家基金公司、2家基金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暫停辦理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備案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證監會持續“去杠桿”處罰
  事實上,今年以來證監會加大“去杠桿”處罰力度,除了“清理配資”違規被罰之外,中信證券、海通證券、華泰證券等18家券商皆因兩融違規而被處罰。其中,華泰證券、海通證券、廣發證券既在兩融違規中被罰,又在落實清理配資時被罰。
  2015年1月16日,證監會通報2014年第四季度證券公司融資類業務現場檢查情況,共有12家券商違規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其中,中信證券、海通證券和國泰君安3家公司存在違規行為,采取暫停新開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賬戶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2015年2月2日至15日期間,證監會對46家證券公司的融資類業務進行了為期2周的現場檢查。
  4月3日,證監會通報長城證券、華泰證券、國信證券、五礦證券、華西證券、中金公司等6公司存在違規行為,其中長城證券因存在向不符合條件的客戶融資融券、代銷傘形信托產品、為P2P平臺向其客戶融資提供便利等問題,違規情節較重,對其采取暫停新開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賬戶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今年9月11日,證監會通報,對華泰證券、海通證券、廣發證券、方正證券4家證券公司涉嫌未按規定審查、了解客戶真實身份等違法違規案調查、審理完畢,四家券商合計罰沒2.4億元。
  昨日,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上述券商被罰均與“去杠桿”有關,相比前三次處罰較重,本次“暫停新開證券賬戶1個月”的處罰情節較輕,屬于清理“杠桿資金”后期的“冷處理”。
    本文來源:新京報 ;作者:金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