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16年5月1日不到一個月了,營改增的攻堅戰變得越來越難,政策和細則已經公布,涉及到的四大行業面臨的挑戰也逐漸清晰。“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成了本次稅改的*5口號,被重復了一遍又一遍,也成了所有企業財務人員心里的盼望。
  隨著細則出臺,稅率確定等一系列動作完成,企業從毫無頭緒,到開始應對,再到遇到困難,最后發現有些問題似乎仍然不明朗,于是對于營改增以后是否真的能夠減稅產生了疑問。
  營改增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而日子過得很快,國稅局和企業都有大量問題需要解決,而在消化政策細則的同時,也盼著后期文件盡快出臺。
  **四大行業都有本“難念的經”**
  本次營改增試點涉及到的金融業、房地產業、建筑業和生活服務業是增值稅覆蓋的最后四個行業,也就是說,打此以后,中國將告別營業稅時代。
  **金融業**
  金融行業營改增被稱為2016年稅改“難啃的骨頭”,首先是因為沒有可借鑒的“樣本”,目前地球上的國家沒有幾個對金融行業征收增值稅,歐盟對此仍無從下手。其次,金融行業圈子大,產品多,銀行、保險、證券、基金,每個子行業又細分很多種類,單拿銀行來說,一個二線城市的商業銀行就可能有100種業務。最后,金融行業營改增減稅的重頭戲在“不動產抵扣”,不少金融企業并沒有所謂的不動產,在這一條“讓利”的時候,無法享受到好處。
  上面看上去很亂,但是看不出“難”,可是聊一下細節就能看出金融業營改增難在哪?
  細則有規定說,企業向銀行的貸款利息支出不能抵扣進項稅,那就是說,銀行想要把增值稅轉嫁到大客戶行不通,所以只能自討腰包,所以會降低利潤,如果提高貸款利率進行間接轉嫁,那么必然增加企業融資的成本,企業投資力度減小對于社會經濟建設不是好事。銀行同業之間的短期拆借可以免征增值稅,但是僅限于“線上”,“線下”的短期拆借被視為貸款,而貸款利息支出不能抵扣進行稅。
  所以很容易看到金融營改增的“難”,除此之外,金融行業對于系統高度依賴,同時還要實現與稅務局系統對接工作,流程優化工作等等,能夠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享受到“抵扣”的紅利。同時,對于人力資源高度依賴,使得人力成本支出享受很少的抵扣,或者不能抵扣,那么,將不能抵扣的項目過渡成可抵扣項目,也是擺在金融企業面前的一道難題,畢竟吃到嘴里的才能叫“蛋糕”。
  5月將迎來新一批增值稅發票,而6月才是申報的*9個月,按照營改增給予銀行、財務和信托公司的優惠政策,季報也是可以的,但是并沒有提到保險公司。
  **房地產行業**
  這個行業最近很熱,相信賺到了很多錢,不繳點稅實在說不過去。房地產行業從之前的營業稅稅率5%,改到增值稅稅率11%,看上去漲了,不過通過抵扣可以享受到優惠,算下來會比原來的5%繳稅變少。但是,房地產行業并不期待進行稅抵扣,因為他們有土地出讓金。
  如果用進項稅抵扣的方式,企業在交土地出讓金的時候需要先交增值稅才能拿到專用發票,而政策規定銷售收入可以在扣減土地出讓金之后差額征收增值稅,這就讓一直為此事頭疼的房地產企業能夠睡個好覺了。
  考慮到房地產行業的特殊性,營改增過渡政策也有提到4月30日前的老項目可以參考簡易計稅法,依照5%的稅率計稅。這項專門為房地產行業設計的過渡政策也被業內人士稱為“人性化”,稅負肯定要減少了。
  但是,就像前面說到的那樣,吃到嘴里才是蛋糕。
  房地產企業一般會在不同城市有不同項目,各項目公司如何開出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且能夠及時匯總到公司報賬,這是一個管理難題。同時,供應商可以按照不同的項目選擇適用不同的稅率進行繳納增值稅,房地產企業喜歡5%的簡易征收模式,而商業地產商則喜歡11%的征稅模式,因為增值稅可以轉嫁給房產購買者,購買者可以進行進行稅抵扣。對于租房問題,同樣牽扯到5%還是11%征稅模式的選擇,業主為了進項抵扣喜歡11%,租戶為了省錢喜歡5%,那么問題來了,聽誰的?
  **建筑業**
  建筑業營改增試行11%的稅率,這點很容易想明白,作為房地產行業的上游環節,試行一樣的稅率是正確的,同時也是營改增大環境下稅負有可能上升的產業。
  供貨商能否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保證建筑行業進行稅抵扣的重要一環。還有一點是,建筑行業分包情況普遍,一個工程可能分包給不同的公司或者個人,很多分包商都是小規模納稅人,沒有辦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若要抵扣,只能去稅務局代開發票。
  和房地產業一樣,建筑業也有類似的“老項目”過渡政策。細則規定,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為甲供工程(發包)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3%征收率的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由于涉及抵扣問題,建筑商會選擇那些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供應商,一些沒有辦法的材料供應商難免會降低價格做生意,整個供應環節出現降價的惡性競爭也不一定。退一萬步講,就算是拿到了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夠抵扣的比例又占到多少呢?建筑行業的機械成本和材料成本占比不高,唯有人工成本占比較高,如果抵扣比例較低,自然不能達到減稅的效果。
  申銀萬國研究報告稱,建筑企業稅負的核心因素是可抵扣比例(可以拿到增值稅進項稅的成本/總成本)。按照建筑企業平均15%的毛利率估算,可抵扣比例需要大于56%才可以達到減稅的效果,毛利率越高,需要的可抵扣比例就越大。
  再者,建筑行業一般是墊款工程,如果不能賣出去,沒有銷項稅的后,進行稅也無法抵扣,這就是流轉稅的作用,沒有流通,抵扣不成立,減稅不成立。
  **生活服務業**
  其實生活服務業在上次營改增擴圍的時候已經涉及到部分服務業以及交通運輸業,本次營改增只是將生活服務業全部囊括到增值稅的范圍中。
  為了便于向非專業朋友解釋,先上個例子: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為6%,營業稅稅率為5%,弱消費者花費100元購買某種服務,營改增前企業營業收入計100元,繳納營業稅稅金5元,而營改增后,營業收入計100/(1+6%)=94.33元,繳納增值稅稅金5.67元。
  消費者每消費100元,在增值稅看來是消費了94.33元,同時要承擔5.67的增值稅。
  你會發現增值稅繳納的更多,不過,如果該企業同時取得其他企業提供的增值稅發票,可以抵扣起銷項稅的話,會低于5塊錢的稅金,也就是繳稅啥了,稅負輕了。
  但是,根據以前的增值稅經驗,抵扣鏈條并不完善,且不說能夠取得全部進項稅發票,就算能夠取得7成進行稅發票就可以實現減稅的目的。不過,一般能夠拿到五成進行稅發票的企業也不多見。
  當然,上面只是以前的情況,5月實行全面營改增就是為了完善抵扣鏈條,實現減稅的目的。
  生活服務業大多是為百姓生活服務,這里面設計到很多的基礎服務,包括一些剛性需求,大多數消費者都是用現金支付,而且沒有索要發票的習慣。公司汽油、移動通訊費、辦公用品等發票每月額度都有限制,而小企業小公司做慣了不用票的生意,突然來了增值稅,確實不好接受。
  再舉個例子:
  一個經營辦公用品的個體戶,多年來薄利多銷。某天得到一個大客戶的信任,對方將公司整年的辦公用品消耗都報給他,滿心歡喜啊,個體老板按照以前的習慣報價,加上量大,還給人家一個折扣。
  等到年底結算,大客戶要求個體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然后才能結款。個體老板到稅務局才發現,開專用發票要認定一般納稅人,開增值稅發票要按照17%繳稅,普通發票每月不過幾千塊稅金,到了增值稅上,17個點,不開票拿不到錢,開了票掙不到錢。
  大多數人需要了解的不用多,但是這條一定要知道:做慣了不開票生意的朋友,在和開票的交易對手做交易時,一定要將納稅成本考慮到報價里面去。
  **總結**
  上面提到了一般納稅人,根據資料,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計算是分為兩部分:應稅貨物或勞務和應稅服務,兩部分稅率不同,應稅貨物或勞務的稅率是17%,應稅服務的稅率分為四種稅率:
  (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11%。
  (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營改增小規模企業稅率由5%降到3%,而且月2萬以下免稅。增值稅稅率分17%,13%,11%,6%,0。多數營改增一般納稅人是6%這個檔,0是出口貨物,17%是最廣泛的稅率,交通運輸業是11%。
  增值稅的靈活度很高,100多頁的營改增細則也不能說清楚,例如沒有提到保險業的再保險問題等。
  各行業對“營改增”是歡迎的,因為擴大了可以抵扣的范圍,屬于變相減稅。但對多數服務業來說占成本*5頭的人力成本是不能抵扣的,所以稅負提高成了必然。
  期待有更詳盡的指導文件、地方操作細則出臺,來打破企業與市場之間的博弈平衡。
  ▎本文作者milong,來源高頓網校(金融看客)。更多內容請關注微信號“高頓網校”(gaoduneclass),滿滿的會計實務干貨,免費網課隨心聽。原創文章,歡迎分享,若需引用或轉載請保留此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