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所得稅稅率及如何定稅?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1)不超過15000元的5
即對于不超過15000元的,適用5%稅率。
(2)超過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
即對于超過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適用10%稅率。
(3)超過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
即超過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適用20%稅率。
(4)超過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
即對于超過60000元至少100000元的部分,適用30%稅率。
(5)超過100000元的部分35
即對于超過100000元的部分,適用35%稅率。
一般情況下,你的企業是采取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的,也就是說當地地稅機關會核定一個你企業的利潤率,比如說是5%,那么你企業每月應納稅所得額為收入額2萬*5%=1000元,1000元換算成全年應納稅所得額1000*12=12000元,根據上表稅率為5%,當月應納稅額為12000*5%/12=50元,全年再進行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另外月營業額低于3萬,免征營業稅及附加
個人獨自企業所得稅稅率
1、個人獨資企業要交個人所得稅,不交企業所得稅。
2、核定征收的按照營業收入來計算個人所得稅。
3、計算公式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其中: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4、根據公式計算:
如果稅務給你單位服務行業所得率核定的是7%,那么:
應納稅所得額
=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1001600*7%=70042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70042*35%-6750=17764.7
個人獨資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的規定,需要對投資經營者的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不對企業征收企業所得稅.
征收計算方式有兩種: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征收方式不同計算方式也不同.具體看一下附件.
3.第十七條投資者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由投資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終了后7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附件:國稅函[2001]84號2001年1月17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為更好地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音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切實做好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工作,現對《通知》中有關規定的執行口徑明確如下:
一、關于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并且企業全部是獨資性質的,其年度終了后匯算清繳時應納稅款的計算問題投資音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并且企業性質全部是獨資的,年度終了后匯算清繳時,應納稅款的計算按以下方法進行:匯總其投資興辦的所有企業的經營所得作為應納稅所得額,以此確定適用稅率,計算出全年經營所得的應納稅額,再根據每個企業的經營所得占所有企業經營所得的比例,分別計算出每個企業的應納稅額和應補繳稅額。計算公式如下:應納稅所得額=各個企業的經營所得之和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本企業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本企業的經營所得/各個企業的經營所得之和本企業應補繳的稅額=本企業應納稅額-本企業預繳的稅額
二、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對外投貿分回利息、股息、紅利的征稅問題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并入企業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合伙企業名義對外投資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紅利的,應按《通知》所附規定的第五條精神確定各個投資者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分別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由實行查賬征稅方式改為核定征稅方式后,未彌補完的年度經營虧損是否允許繼續彌補的問題實行查賬征稅方式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改為核定征稅方式后,在查賬征稅方式下認定的年度經營虧損未彌補完的部分,不得再繼續彌補。
四、關于殘疾人員興辦或參與興辦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稅收優惠問題殘疾人員投資興辦或參與投資興辦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殘疾人員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符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減征個人所得稅條件的,經本人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減征的范圍和幅度,減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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